人民網評:修訂立法法,為法治中國導航
2015-03-10 15:18:3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責任編輯:陳瑋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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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現實語境中,修訂立法法還有另一層重要內涵,改革與修法同步,讓改革于法有據。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立法法的修訂,可更好地引領改革、推動發展,可利于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使改革有序進行,更能為改革保駕護航。 立法必須有人民在場,不能讓人民群眾缺席,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還提出:“法律案有關問題存在重大意見分歧或者涉及利益關系重大調整的,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基層和有關群體代表、有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有關專家等方面的意見。”這正體現了普通民眾在立法、修法中的參與權、監督權等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當民眾發現當地出臺的法規與上位法有沖突,制定的規章損害自身權利,可向人大提出審查建議,不適當的法律法規將被改正或撤銷。此舉不僅可遏制權力任性,遏制部門利益規章化等頑疾,也能提高立法質量。 當然,還應看到此次修訂立法法,我國享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將從49個增加到280余個。235個設區市有望新增立法權,地方立法權成倍“擴容”,此舉對地方的改革發展帶來諸多利好,比如為當地通過立法更好地發展提供了便利。同時,也健全立法程序、確保立法有理有據,而不是以規謀權、以規謀私、關門立法。立法法修正案從事前、事中和事后建了4道防線:穩步推進修正案規定、限制地方立法權、必須遵守不抵觸原則、要報批準才能實行,為了避免立法的過多過濫以及有的地方甚至變為長官意志。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修訂立法法,為法治國家鋪就堅實根基,更能不斷實現良法善治。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將在3月15日進行表決,且讓我們拭目以待,并期待有更多驚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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