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司法制度制定時間表路線圖
2015-04-11 11:24:0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房小奇 孫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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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破利益格局藩籬 改革方案既接地氣又有理想 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司法體制改革任務都是“硬骨頭”和深水區,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是關鍵。 “在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司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中,我們要克服傳統慣性思維的束縛,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籬,提出的改革方案既要接地氣,又要有理想,兼顧好當前實際和長遠利益。”中央政法委機關負責同志說。 制定實施方案過程中,起草組到政法各單位和有關部門當面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司法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明確有關改革舉措的政策或政策取向,堅持分類分層有序推進。 實施方案根據改革舉措的輕重緩急、難易程度和推進條件,對條件成熟、難度不大的改革舉措,要求加快推進、早見成效;對重大改革、尚不具備全面推進條件的,要求先行試點,積累經驗后再全面推開;對情況復雜、牽涉面廣、條件不成熟的,要求抓緊研究論證,盡早拿出改革方案;對需要修改法律或得到立法機關授權的,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84項任務,牽頭單位、參加單位、具體進度和工作要求都寫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專家普遍認為,實施方案“時間表清晰、路線圖明確,通盤設計考量整體銜接配套”。 一整套制度體系,共同配套銜接,確保改革無死角——例如,領導干部干預司法記錄、通報和追責規定,將導致法官、檢察官得罪一些領導干部,那么實施方案中還要制定司法人員履行職責保護機制的意見,規定非經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辭退或者免職降級,對“鐵骨錚錚”的法官、檢察官進行保護。不但記錄“外人”干擾,同時實施方案中還列明,要出臺司法機關內部過問案件、干預記錄和追責制度。 方案中,對相關改革事項明確的具體任務也形成了縝密的邏輯體系、嚴密的規范要求——同樣以領導干部干預司法記錄、通報和追責規定為例,首先建立記錄制度,司法人員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其次建立通報制度,違法干預情況將報告黨委,抄送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組織部門,予以通報曝光;第三建立追責制度,領導干部違法干預和司法人員不記錄、不如實記錄,都要被追究問責。 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遵循法律原則的制度,健全冤假錯案防范、糾正機制……深化改革完善司法制度,要遵循司法活動的客觀規律,體現權責統一、權力制約、公開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 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和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今年提出改革方案……改革由問題倒逼產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得以深化。 一幅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的改革施工圖,越來越清晰地呈現在人們面前,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更加凸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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