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有的院所變賣單位資源和知識技術為個人牟利 在向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反饋情況時,中央巡視組指出,巡視發現的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集團黨組、紀檢組履行“兩個責任”有缺失。 科研院所違規違紀問題突出,一些院所財務管理混亂,入賬票據五花八門;部分院所為爭取科研生產項目送錢送禮、違規報銷各種費用。 不少院所在科技產業化過程中把項目和正常業務轉移到私人公司,有的變賣單位資源和知識技術為個人牟利,有的院所和領導人員在產業化公司違規報銷大額開支。 有的企業和院所的領導和重點崗位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外協外包等方面為自己和親友牟取私利。 少數領導人員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個別領導人員違反黨的組織紀律。選人用人程序不夠規范,個別領導人員帶病上崗,一些領導人員長期不交流。 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有關部門處理。 中建總公司: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利用國企資質、資金、資源謀取私利 在向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反饋情況時,中央巡視組指出,巡視中發現該公司在一些方面存在突出問題,主要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沒有落實到位,重業務輕黨建,對工程招投標、項目分包、勞務外包、物資采購、資金收付等重點領域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對一些下級單位及其負責人管控不力,在小、遠、散單位“蒼蠅”式腐敗頻發。 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利用國企資質、資金、資源謀取私利,配偶、子女等圍繞中建系統承攬業務。招投標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有的在工程競標中圍標串標陪標,在項目分包中不公開招標或違規操作、營私舞弊,有的出借資質掛靠經營或非法轉包。 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自覺,頂風違紀問題時有發生。對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嚴格,有的自由散漫、拉幫結派,有的“帶病提拔”等。 同時,巡視組還了解到一些領導人員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有關部門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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