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聯合發布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 不得搭售教輔材料
2015-08-22 20:47:1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劉寶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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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三部委聯合發布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 規定教科書發行不得搭售教輔材料 新華網北京8月22日電(記者史競男)為規范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關于印發《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通知。 該辦法所稱中小學教輔材料是指與教科書配套,供中小學生使用的各種學習輔導、考試輔導等出版物,包括:教科書同步練習類出版物,寒暑假作業類出版物,中小學習題、試卷類出版物,省級以上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供中小學生使用的學習、考試輔導類出版物。其產品形態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 通知要求,出版單位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符合依法批準的出版業務范圍,嚴禁任何形式的買賣書號、刊號、版號和一號多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負責實施考試命題、監測評價的單位不得組織編寫有償使用的同步練習冊、寒暑假作業、初中和高中畢業年級考試輔導類教輔材料。鼓勵有條件的單位組織開發供學生免費使用的教學輔助資源。 通知明確,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單位不得委托不具備發行資質的部門、單位和個人發行中小學教輔材料;在中小學教科書發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學教輔材料。 通知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的指導,組成中小學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凡評議推薦的教輔材料應控制內容容量,避免增加學生負擔。教輔材料的評議推薦要做到機會均等、過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輔材料編寫人員和被評議的教輔材料出版人員不得參加評議推薦工作。 通知要求,中小學教輔材料的購買使用實行自愿原則,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中小學校或學生訂購教輔材料。學生自愿購買本地區評議公告目錄內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并申請學校代購的,學校可以統一代購,但不得從中牟利。其他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學校不得統一征訂或提供代購服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 據悉,該辦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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