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觀察:中央推動西藏發展“四原則”抓住了穩定發展核心
2015-09-08 19:29:30?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責任編輯:王海云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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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 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是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俞正聲在講中強調,要把維護民族團結作為生命線,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鞏固和發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增強各族群眾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西藏工作首先要有大局觀,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認識和看待西藏工作。”孫英認為,全黨和全國人民都應充分認識到西藏對于我國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的特殊意義,已經超越地方性工作的范疇。西藏社會的穩定和西藏各族人民的福祉是和全國各族人民的福祉息息相關緊密相連的。她強調,我們應把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作為西藏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黨的各級組織要處理好西藏社會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牢牢抓住“一帶一路”戰略的機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機遇、“十三五”規劃的機遇、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機遇,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廣泛實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強對偉大祖國、對中華民族、對中華文化、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形成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 貫徹依法治國方略,依法治藏: 西藏實現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依法治藏是西藏實現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俞正聲在講話中指出,要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大力弘揚法治精神,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結合實際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規,形成更加完善的法規體系。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利和利益,大力開展普法宣傳和教育,營造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西藏自治區成立50年來,西藏民族法制建設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單一到多元的發展步伐,為西藏自治區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法制保障。”西藏社會科學院當代西藏研究所副研究員邊巴拉姆指出,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強對規范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和制度的研究,進一步發揮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立了依法治藏的重要原則。這些要求與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是一致的,對西藏自治區的法制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勢下,要根據中央關于邊疆民族地區依法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與民族區域自治法相配套的具體規定,將有益于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族團結、邊疆安全的政策提升為法律規定,并建立高效的民族法制實施體系和嚴密的民族法制監督體系。 改善民生、凝聚人心: 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要積極推進經濟發展、要著力保障改善民生。”俞正聲在講話中指出,西藏已經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中央將繼續實施和完善對西藏的特殊政策。他強調,改善民生、凝聚人心是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就業第一、教育優先,以市場為導向促進就業,以就業為導向發展教育。要以農牧區為重點大力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繼續推進城鄉危舊房改造,加快社會保險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通過我們共同努力,使西藏各族人民得到更高的收入,更好的教育、醫療、居住條件和社會保障,同全國人民一道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百姓過上幸福的生活,經濟發展最終的落腳點是民生的改善。”班班多吉在接受采訪時談到,此次中央代表團高規格的赴藏參加慶祝活動,體現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于對西藏發展的高度重視,也是對西藏各組人民群眾關懷。俞正聲團長在四個原則的中,將民族團結放在首位,抓住了西藏進一步穩定發展的核心,而依法治藏,則是西藏穩定發展的關鍵,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國”在西藏的具體體現。“推動經濟發展、保障改善民生”則是西藏進一步發展的基礎。班班多吉認為,講話內容切切實實,沒有套話、空話,針對西藏特殊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提出的“就業第一、教育優先”的政策,因地制宜,反映出中央對藏區發展的認真和重視,也利于政策在操作層面的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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