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文規范IPO發審 機構:審核提速透明度增加
2015-11-30 07:48:13??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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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1月30日電 (證券頻道張明燕)上周五晚,IPO再迎重大改革,證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發行審核權力運行的若干意見》,旨在從源頭上減少尋租空間,進一步規范發行審核權力運行機制。 《意見》直面市場關切,進一步完善了發審權力運行機制,具體要求可概括為:條件明確、標準清晰、程序規范、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全稱留痕、監督有效。 今年下半年,證券市場風波不斷。9月,原證監會主席助理張育軍被查;11月,原證監會副主席姚剛“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姚剛2008年升任證監會副主席后,分管發行監管部,掌控A股市場IPO發審大權長達13年之久,一度被戲稱為“發審皇帝”。高層接連落馬,震驚資本圈。 實踐中產生的腐敗案例,教訓十分深刻。證監會表示,從根本上解決好這一問題,必須正確處理好市場與政府的關系,加快推進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意見》針對現行發行條件過多過寬問題,研究取消《證券法》明確規定之外的首發和再融資發行條件,調整為通過信息披露方式落實監管要求,壓縮審核權力項目和內容,從源頭上減少尋租空間。 同時,針對市場反映的審核進度不透明的問題,《意見》要求建立限時辦理和督辦制度,對各審核環節提出明確的時限要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說:“在正常審核狀態下(因政策原因停發或者調整的除外),從受理到召開反饋會不超過45天,從發行人落實完畢反饋意見到召開初審會不超過20天,從發出發審會告知函到召開發審會不超過10天。” 對當事人按規定提出接待預約的,原則上3個工作日內安排見面。同時嚴禁發行審核人員在發行審核期間與發行人及相關厲害當事人進行任何正常工作溝通之外的私下接觸。 此外,《意見》出臺后,部分媒體解讀為“IPO申報到上市最快75天”。有券商報告指出,媒體75天解讀存在錯誤。按照新規定,假設有兩輪反饋,從受理材料到發審會召開基本上要6個月:45天 1月 20天 1個月 20天 1-2周 10天。 券商表示,相較于之前,審核速度的確是提速了、周期縮短了,例如在2012年發行較為順暢的年份,基本上需要1年左右的時間。初審會到發審會通知函以及發批文,這兩段時間期限對于調整二級市場的股票供給留下余地,不排除還有窗口指導的可能。 對于此次《意見》的出臺,聯訊證券副總裁曹衛東對中新網證券頻道表示,監管層意在增加審核透明度,提高效率,還原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是市場恢復自身功能的一個體現。在這個過程中,市場波動是正常現象。(中新網證券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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