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講“決心”與“智慧”
2015-12-03 12:08:36? ?來源:央視網 責任編輯:王海云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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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訊(記者 劉穎)11月3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開幕式上發表題為《攜手構建合作共贏、公平合理的氣候變化治理機制》的重要講話,并闡明了中國對全球氣候治理的重大主張。講話中,習近平引用雨果的話:“最大的決心會產生最高的智慧”。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全球治理室副主任田慧芳表示,“‘最大的決心會產生最高的智慧’有兩層含義:一方面表明中國走綠色低碳道路的決心和行動;另一方面呼吁各國各界緊密合作,將應對氣候變暖作為一項全球事業,推動達成有約束力的、強有力的氣候變化協議,為全球氣候治理貢獻力量和智慧。” 堅定決心綠色低碳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主要目的是達成關于2020年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協議。習近平指出,巴黎協議不是終點,而是新的起點。田慧芳就此表示,“巴黎協議只是建立后2020全球氣候治理機制的元點,和全球2度目標的實現還有很大差距,和全球走向綠色、高效、低碳發展道路的理想也還有很大差距,需要各國繼續努力彌合差距,合作共贏,共謀發展。站在新的起點,中國已經明確提出2030年為排放峰值年,要實現到203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于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等‘一攬子’目標,并制定了一系列能源和氣候政策。” 習近平強調,中國一直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事業的積極參與者,目前已成為世界節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國。中國將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田慧芳解釋,“綠色不只是一種理念,它同時也代表了一種路徑上的創新,可以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中國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并讓環境成果惠及全國乃至全球。綠色發展也是全球的大趨勢,中國經濟走出去,貿易和投資行為必須考慮對伙伴國環境和社會的影響。” 對于當下深受關注的空氣污染治理問題,田慧芳借此表示,“針對PM2.5,國務院發布治理大氣‘國十條’,各省市也相繼發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包含空氣質量監測與預報、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級、空氣重污染應急措施、預警發布與解除、組織保障、督查考核、社會監督等具體規定,并加大投入整治污染,嚴控污染源。新出臺的”十三五“規劃建議首次把生態文明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應對氣候變化和大氣污染等的法案工作也取得積極進展。可以預見,應對氣候變化和大氣污染將是中國未來五年、未來十年發展的核心內容。” 緊密合作貢獻智慧 田慧芳表示,“中國的經濟體量雖然大,但目前還處于依靠要素效率提高和產業結構優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階段。控排是中國的不二選擇,但這一目標的實現要充分考慮中國還處于碳密度最高的后工業社會發展階段。中國低碳技術自主創新能力還不足,低碳發展也存在巨大的融資瓶頸,在新一輪全球治理結構調整中,中國首先需要創新發展路徑,擴大國際合作。一方面通過G20、金磚、APEC等多邊和區域平臺,加強與其他國家在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方面的溝通與合作,另一方面,通過繼續深化貿易和投資合作,加大對其他發展中國家資金與技術的輸出力度,幫助最不發達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為中國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巴黎協議應該有利于照顧各國國情,講求務實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不應該阻礙發展中國家消除貧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合理需求。對此,田慧芳表示,“在全球氣候變暖的約束下,發展中國家的發展不應該再走之前盲目追求數量級、粗放式的道路,應該更多依靠和應用清潔的技術、清潔的生產方式。實現這一路徑最關鍵的一環是發達國家必須尊重歷史責任,對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提高發展中國家應對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這是全球走上清潔、高效、綠色低碳發展之路的根本保障。”“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協調的基礎是堅持公約下‘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尊重歷史責任,兼顧各國國情,不能一刀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經濟上的互補大于競爭,需要雙方在堅持《公約》基礎下,挖掘利益交匯點,各盡所能、合作共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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