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機關報談干部選用:千里馬出事伯樂豈能悠哉
2015-12-25 06:59:24?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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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伯樂”釜底抽薪 悅一人,而千人悅。就是說用好一個人,就會激活一大片;反之,用壞一個人,就會挫傷一大群。“帶病提拔”雖然是少數,但社會危害性很大,不僅擠壓了“健康”干部的成長空間,而且傷害干部選拔機制的公信力,更是“伯樂”的失職! “干部選拔問題上,存在領導干部明明知曉被提拔者‘帶病’,卻因為權錢交易、熟人關系而不追究,大搞暗箱操作的現象。”云南省紀委一名辦案人員說。 2014年印發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和基本條件做出明確規定,并嚴格制定了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專家表示,“帶病提拔”現象的產生,與其說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如說制度執行中“伯樂”履職出現了偏差。正如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所說,要在差額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之外,打破“領導欣賞的人當領導,群眾欣賞的人當群眾”等潛規則。 舉賢者與之同賞,舉不肖者與之同罪。不管是何種原因,失職瀆職的“伯樂”必須受到責任追究。 近期,云南省開展“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專項整治。通過查閱資料、組織談話、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方式,對25名“帶病提拔”干部的選拔任用過程進行集中倒查,查處了一批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典型案件。江蘇省常州市在提拔處級領導干部時,實行首提責任制,將推薦者的名字白紙黑字登記在《選拔任用干部推薦提名表》上,并存入干部檔案中,為日后倒查提供依據。 要“伯樂相馬”也要“賽場選馬” 政治路線確定以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選用和提拔什么樣的人就是風向標和指揮棒,潛移默化地決定著一定范圍內政治生態的走向。倘若“帶病提拔”僅僅是個案,這還可以理解;問題是,查處的大案要案中,“帶病提拔”的人數不少。經驗告訴我們,屢次出現問題,當非偶然,恐怕是已經有嚴重的病灶,必須根治。 黨委(黨組)承擔選人用人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這就要求“伯樂相馬”時,無好惡之意,秉公正之心,本為民選才之責,謀強國富民之道,及時發現優秀人才,又要明察秋毫,把不合格的人選剔除在外。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日常走訪了解,經常性、近距離接觸干部,突出把好動議提名關、考察考核關、程序步驟關,把把關作用落實到干部選拔任用各環節和全過程。 同時,要加強責任追究,對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違紀問題進行細致追溯與嚴厲查處,對“伯樂”平安著陸的僥幸心理釜底抽薪,形成從嚴監督干部的政治常態,促使干部如履薄冰、慎權慎行。此外,要健全紀檢、審計、信訪等部門的定期信息溝通制度,形成干部監督工作的合力,盡好選人用人的“參謀員”和防止“帶病提拔”的“守門員”職責。 另一方面,要營造公平公正的環境,以好的用人導向涵養政治生態,賽出“千里馬”。為了促進選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全國各地也開展了具有創新意義的試點與實踐,把“伯樂相馬”擴展為“賽場選馬”,真正讓選賢任能落到實處。湖南省長沙市在競爭性選拔市管領導干部過程中,引入“面試觀察員”制度,著力提高選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多角度、多方位的制度創新,規避了“伯樂相馬”的弊病,促進了選人用人的公平、公開與公正,樹立起了正確的用人導向,讓好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讓投機鉆營的“帶病者”付出代價。(本報記者黃波 邱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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