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2015中國環保十大事件 北京首發空污紅色預警
2015-12-28 06:58:5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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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發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 ——2015年中國環保十大事件 即將結束的2015年在中國環保歷史上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里,環保領域發生了太多“大事”:新環保法開始實施,環保監管層層加碼,在“APEC藍”之后“閱兵藍”又成為新名詞,北京首發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在廣泛征求專家意見基礎上,本刊整理出2015年度環保十大事件,以饗讀者。 新《環保法》正式實施 【事件回顧】2015年1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這次環保法的修訂,主要包括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提高公民環保意識;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對霧霾等大氣污染的治理和應對;明確環境監察機構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強制措施等十二個方面。 【點評】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規定,長期以來,中國環保部門的處罰力度、執法手段都相當有限,難以震懾日益猖獗的環境違法行為。新《環境保護法》無疑給環保監管部門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變現狀、有針對性地執法的利器,并系統性地設立了環保公益訴訟制度,將民間力量有序地納入環境治理機制中。環保法律就此也與時俱進,開始服務于公眾對依法建設“美麗中國”的期待。 環保部首次“約談”地方政府一把手 【事件回顧】2月25日下午,針對臨沂市部分企業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試不驗、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和在線監測設施運行不規范等環境違法行為,受環境保護部委托,華東環保督查中心對山東省臨沂市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并且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啟動了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后華東區域內的首場環保約談。 【點評】盡管環保部門“約談”的做法已持續了10年之久,但像現在這樣直接約談一個地區和當地政府“一把手”的,確實是新《環保法》實施后的一個重要變化。這已經表明,對環保問題地方政府已經責無旁貸,對地方政府啟動問責制已經成為下一步環保監管的重點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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