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出臺新規:司法解釋制定須闖“八關”
2016-01-12 07:11:35? ?來源: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王海云 王海云 |
分享到:
|
本報北京1月11日電(記者梁捷通訊員甘力心)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布了新修訂的《司法解釋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規范司法解釋工作。按照《規定》,司法解釋制定要嚴格經過立項、調查研究并起草司法解釋意見稿等八個程序。檢察院在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只能由最高檢作出司法解釋。同時司法解釋工作應當主動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規定》明確了司法解釋制定的形式及相關適用情形。按照《規定》,司法解釋采用“解釋”“規則”“規定”“批復”“決定”等形式,統一編排最高檢司法解釋文號。對檢察工作中如何具體應用某一法律或者對某一類案件、某一類問題如何應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釋,采用“解釋”“規則”的形式。對檢察工作中需要制定的辦案規范、意見等司法解釋,采用“規定”的形式。對省級檢察院就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制定的司法解釋,采用“批復”的形式。修改或者廢止司法解釋,采用“決定”的形式。 《規定》強調,司法解釋的制定要嚴格經過八個程序:立項;調查研究并起草司法解釋意見稿;論證并征求有關方面意見,提出司法解釋審議稿;提交分管副檢察長審查,報請檢察長決定提交檢察委員會審議;檢察委員會審議通過;核稿;簽署發布;報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
相關閱讀:
- [ 01-11]最高檢: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司法解釋可公開征求意見
- [ 01-09]最高檢新反貪總局女局長亮相 曾任北京副檢察長
- [ 01-08]最高檢下發規定規范案件請示辦理:不得請示上級具體事實認定
- [ 01-07]最高檢發布人民檢察院案件請示辦理工作規定(試行)
- [ 01-01]2015年最后一天通報4名違紀官員|最高檢通報7起檢察人員違反八項規定案
- [ 01-01]最高檢通報7起檢察人員違反八項規定案件 要求堅決杜絕“節日腐敗”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