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昨天,國家衛計委官網通報,廣東省確診一例輸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該病例是為我國第二例輸入性、口岸檢出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這名患者,男,28歲,江門市人,近年在寨卡病毒疫情發生國——委內瑞拉經商。目前患者仍在醫院隔離治療,體溫正常,病情已明顯好轉。 2月12日,廣東檢驗檢疫局白云國際機場口岸衛生檢疫人員對俄羅斯飛來廣州的SU220航班入境旅客進行檢疫查驗時,現場紅外測溫儀報警,衛生檢疫人員立即根據紅外圖像找出發熱旅客。經流行病學調查,該旅客自述有發熱、咽痛癥狀1天,未服用藥物治療。這名旅客在委內瑞拉工作3年多,于當地時間2月9日從委內瑞拉加拉加斯機場乘坐飛機,中轉荷蘭、俄羅斯返回廣州。發病前12天曾與在委內瑞拉居住朋友接觸,該朋友在1月份曾患有蚊媒傳染性疾病,否認性接觸和輸血史。經查,腋溫38.5℃,頭面部、胸背部可見紅色斑丘疹。 這名患者當場被專用救護車輛轉運到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進一步隔離診治。廣東檢驗檢疫部門已加強對同航班入境人員的排查,未發現其他有癥狀者,對同航班人員進行健康教育,登記密切接觸者信息,并將信息整理存檔。對航空器和口岸相關場所進行嚴格的衛生處理。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按照相關診療方案和防控要求,組織流行病學和臨床治療專家,積極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病例隔離治療、宣傳教育、風險評估,并加大疫情和蚊媒密度監測力度,嚴防疫情擴散蔓延。 廣東省防控專家組對輸入病例帶來的傳播風險評估認為,患者在機場入境時第一時間檢疫發現,并及時實施隔離治療,寨卡病毒病屬于蚊媒傳播疾病,主要是通過伊蚊叮咬感染;目前正值冬末春初,氣溫較低,尚未進入伊蚊活躍期,因此,此次輸入病例引發傳播并進一步擴散的風險較低。 (記者周羽) |
相關閱讀:
- [ 02-16]質檢總局:中國確診第二例輸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 [ 02-16]寨卡,老病毒緣何“興風作浪”
- [ 02-15]質檢總局:中國確診第二例輸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 [ 02-15]巴西發起全國性滅蚊動員行動 控制寨卡病毒傳播
- [ 02-15]北京尚未出現寨卡疫情 存在輸入病例的風險
- [ 02-15]我國首例輸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患者痊愈出院
- [ 02-15]北京尚未出現寨卡疫情 存在輸入病例的風險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