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2016-02-26 22:07:06?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孫勁貞 孫勁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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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 題:國家文物局: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新華社記者姜瀟、劉彤 “現行的文物保護法和相關辦法中,都籠統地講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內的文物保護負有責任,但負有什么責任、怎么負責,強調的都不明確。”國家文物局副局長顧玉才26日表示,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關于加強文物工作的有關政策性文件,提出“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干部,不論是否調離、提拔、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 在當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文物局有關負責人還就這份文件中的相關亮點和焦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并做解讀。 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有記者提出,文件在落實政府責任和嚴格責任追究方面有哪些新考慮?顧玉才強調,這次文件首先講落實政府責任,主要是地方政府。 “文件特別強調了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提出要把文物保護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顧玉才說,文件還提出“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干部,不論是否調離、提拔、退休,都將予以嚴肅追責。 據介紹,在嚴格執法等問題上,文件還提出“對造成國家珍貴文物或文物保護單位損毀、滅失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單位負責人、上級單位負責人和當地政府的責任”等具體要求。顧玉才認為,這些措施旨在落實文物保護的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解決對文物工作思想上不重視、工作上不到位的問題。 合理利用如何有“度”? 近年來,全國文物保護整體情況參差不一,受地方政府財力限制,大批市保、縣保和近64萬處尚未核定為文保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陷入了投入少、保護狀況差的窘境。針對這一現實情況,文件提出有關創新管理、拓寬渠道,支持城鄉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管理和使用等內容。 社會力量參與進來,會不會對文物造成不當利用,甚至危及文物的安全?對此,顧玉才表示,利用必須以保護為前提,以弘揚文物的價值為導向,以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為底線,是這次文件明確的總原則。此外,加強文物合理利用,要抓好兩方面工作:一是程序公開,不搞暗箱操作;二是依法對文物進行維修。下一步,國家文物局還將出臺一些具體操作辦法予以規范,從源頭上避免出現不當利用,維護文物的安全。 推動文博文創產業 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是這次國務院文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包括深入挖掘文物資源的價值內涵和文化元素,更加注重實用性、更多體現生活氣息,延伸文博衍生產品產業鏈條,進一步拓展文博創意產業的發展空間。 國家文物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朱曉東說,近年來,故宮博物院等博物館發展文創產業成效明顯。此外,我們還要鼓勵眾創眾籌,以創新創意為動力,把博物館和文創企業設計單位的橋梁架設起來,開發具有中國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創文化產品,打造我們的文化創意品牌。同時,要為社會資本廣泛參與、研發、經營等活動提供指導和便利條件。這些方面我們都會有相關配套的政策和舉措,做出應有的貢獻。 強化文物執法督察 這些年,在城市建設當中,文物被損壞、被拆毀的現象時有發生,社會各界反映強烈。顧玉才說,基于文物執法與資源環境類執法性質具有相似的規律性認識和長期實踐探索,文件明確提出要加強文物督察,以破解文物部門平級執法難以排除干擾的問題。 2009年,國家文物局成立督察司后,督察力度逐漸加大,并取得了較好效果。2015年,國家文物局繼續加大文物執法督察力度,設立文物違法舉報中心,開通“12359”文物違法舉報熱線、網站,全年直接督辦文物違法事項120余件,在一定程度上對文物違法行為形成震懾。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一旦損毀就沒有了。”顧玉才說,這次國務院文件中明確提出要保護真文物、防止拆假建新,加大違法追究力度,強化文物執法督察,切實保障文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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