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
2016-02-28 09:12:06? ?來源:學習中國 責任編輯:孫勁貞 孫勁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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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中國 新型城鎮化“新”在人的城鎮化。近日,習近平對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新型城鎮化建設,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城鎮化不僅僅是物的城鎮化,更重要的是人的城鎮化,城鎮的發展終究要依靠人、為了人,以人為核心才是城市建設與發展的本質。請隨“學習中國”小編一起學習。 圖為: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發表重要講話。 一、人口市民化 伴隨著工業化和非農化的快速推進,大量農村人口從農業生產中轉移出來,使中國的城鎮化水平快速提升。然而,由于戶籍制度改革嚴重滯后,加上城鄉分割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制度,使進入城鎮的大量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低,嚴重影響了社會和諧發展和城鎮化質量的提高。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的城鎮化率,按照常住人口統計為54.8%,按照戶籍人口統計是35.9%。2015年,我國城鎮常住人口達到7.7億人,城鎮化率達到56.1%,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還不到40%。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的目標,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這意味著,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還要讓更多的農民工“進城”,成為戶籍人口,成為真正的市民。習近平指出:“推進城鎮化的首要任務是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本質是權利和福利與城鎮戶籍人口均等化,農業轉移勞動力一旦獲得城鎮戶籍,就能夠實現完全的市民化。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將構成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巨大驅動力,其影響將絕不亞于30多年前開始的城鎮化。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需要兩個線索同步推進,一個是戶籍制度的改革,主要解決落戶的問題,確保落戶后和市民同城同待遇。二是推進居住證制度改革,因為到2020年可能還會有2億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沒有落戶,要通過實施居住證制度,提供相應的基本公共服務。2014年6月6日,在中央深改革組第三次會議上,習近平指出:“推進人的城鎮化重要的環節在戶籍制度,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是涉及億萬農業轉移人口的一項重大舉措。總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201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提出嚴格控制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規模外,其余城市和建制鎮的戶籍要有序放開,落戶條件可以是租賃住所,社保年限不超過5年。當年7月,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了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戶籍改革,實行不同規模城市差別化落戶政策的明確要求。此后,全國多個省份相繼出臺戶籍改革具體方案。2016年2月國務院引發《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積極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政策,鼓勵各地區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副司長陳亞軍表示,目前,各地正在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證制度的雙落地,已經有27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臺了戶改實施意見,居住證制度各地也在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鼓勵各地提高居住證上的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標準,盡可能縮小與原有居民之間基本公共服務的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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