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4月10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肖洋桂)施救路程16公里,朱先生那輛大貨車的拖車、轉運卸載等各項施救費按標準計算是14880元,但被開出36000元“天價”,這事發生在湖南潭耒高速公路上。4月9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通報該起事件的處理,涉事的新塘救援站工作人員黃民峰被清退,并向司機賠禮道歉;新塘救援站負責人劉獻平被清退;同時,施救公司被扣除履約保證金2萬元。 4月2日凌晨2點多,因過度疲勞,朱先生駕駛的贛CR1729重型半掛牽引車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發生側翻。事發后,湖南路通車輛救援有限公司的施救隊將朱先生的貨車拖到了位于衡東縣新塘高速出口附近的衡陽車輛救援服務站。 “事發地到救援服務站不到20公里,竟然要價36000元。”4月4日,在繳納了交警罰款和破損公路賠補償等費用后,朱先生拿著交警開具的車輛放行單來到救援站取車,救援站工作人員要朱先生支付36000元施救費才能將車取走。 朱先生認為36000元的施救費太高了,于是,他多次來到潭耒高速路通公司衡陽車輛救援服務站,但并未見到任何公示的收費標準,也沒有收到任何工作人員出示的繳費明細清單。最后一次,當他堅持要看救援費用的明細清單時,朱先生被帶到其他房間,該救援站另外的工作人員計算,朱先生總共需要繳納18000多元的救援費。朱先生準備進一步核對清單時,遭到拒絕。 后來,在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株洲管理處路政大隊新塘中隊以及現代投資潭耒分公司的介入下,救援站工作人員再次按相關文件進行了計算,這一次,潭耒高速路通公司計算出的施救費是15555元。隨后,株洲管理處路政大隊新塘中隊隊長親自計算,16公里的拖車費加上吊車費、38噸貨物的轉運卸載費及其他服務費用,共計14880元。朱先生在繳清這些費用后,終于取出了他的貨車。 4月9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發布了事件處理通報。4月7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主管部門約談了車輛救援責任主體單位現代投資潭耒分公司、實施主體單位湖南路通救援公司、監督主體單位株洲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責成現代投資潭耒分公司、湖南路通救援公司立即糾正違規行為,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和單位;省局相關處室要求潭耒分公司和路通救援公司向當事人賠禮道歉,并計劃在全省高速公路開展規范車輛救援專項整治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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