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別人31萬元,還想帶家人坐飛機去旅游,沒門!4月30日,李某本想在“五一”期間陪妻子、孩子到海南三亞旅游,結果在沈陽桃仙國際機場被攔下。 “老賴”在機場被攔 4月30日16時30分許,在沈陽桃仙國際機場,工作人員為乘客辦理安檢登機手續時,發現乘客李某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單中,屬于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的“老賴”。隨即,桃仙機場公安機關將李老板扣留,并在第一時間通報給了皇姑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皇姑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指揮中心接到信息后,立即調派執行三庭執行長劉展帶領法警趕到機場,將李某帶回法院。 今年32歲的李某是某建筑工程公司法人代表。2012年,李老板向蔣先生和王先生分別借款10余萬元。到了還款日,李老板拒不歸還。蔣先生和王先生分別將李老板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李老板返還蔣先生本金及利息15萬元,返還王先生本金及利息16萬元。 判決生效后,李某仍不還錢。蔣先生和王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執行局法官發現李某的多張銀行卡里只有一張卡有錢,而且只有100余元。李某名下有一處112平方米的房產,法官三次將傳票和執行通知送達到他家,但李某一直不露面。 不還錢還想乘飛機旅游 該院執行局法官透露,李某的母親從事啤酒代理生意,每天營業額達到數十萬元。法官先后找到李某的妻子、父母做工作,但李某不為所動,妻子和父母也不管李老板的事情。 李某認為名下只有一處房產,沒有存款,法院也沒辦法,所以無論法院怎么通知,他都不理睬。幾年過去了,李老板以為欠款拖黃了。 今年“五一”期間,李某準備帶妻子和孩子去海南三亞旅游,而且早早在網上訂了機票。沒想到,自己已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限制其出境,并限制其乘坐飛機等高消費行為。 當李某帶著家人準備乘飛機外出時,被機場公安機關扣留。李某一家三口外出旅游的計劃泡湯了。 聽說要拘留這才還錢 李某被帶回法院后,法官表示:如果仍不還錢,將對其采取拘留措施。李某這才慌了神,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 李某當場通過微信轉賬方式,直接轉過來3萬元給蔣先生,并拿出名下房產做抵押擔保。李某和蔣先生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如果不能按期還款,必須拍賣房子還債。 法院依法對李某名下的房產進行了查封。同時,李某也和王先生達成了和解協議,約定16萬元欠款將在5月4日一次性結清。 由于尚未結清欠款,李某還無法從失信人名單中撤銷,所以限制高消費令在其身上仍有效。 沈陽晚報、沈陽網主任記者 王立軍 |
相關閱讀:
- [ 04-29]“老賴”欠錢不還卻在朋友圈炫富 遭法院罰款5000元
- [ 04-15]停車交費將線上支付 27人違規收費“永不錄用”
- [ 04-06]狡猾“老賴”逃債8年終被拘 子債父償終還款
- [ 03-15]對“老賴”進行信用懲戒真的很管用
- [ 03-11]最高法聯手國家工商總局對“老賴”說“不”
- [ 03-09]福建清理法院“白條”去年拘留3119名“老賴”
- [ 03-09]福建法院集中清理執行積案 讓“老賴”上不了動車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