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院有關負責人就聶樹斌案復查工作情況答記者問
2016-06-08 13:03:39?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李霖 李艷 |
分享到:
|
被害人尸骨是否存在骨折改變無法判斷 聶樹斌死刑日期未造假 記者:被害人死因是該案的一大爭議點,復查中是否邀請專家對此進行判斷? 山東高院:在聶樹斌案復查期間,我們先后兩次聘請中國法醫學界知名專家對聶案被害人是否存在骨折及其死因進行了分析論證。 專家們提供了書面的咨詢意見認為,從所提供照片觀察,未見典型系統尸體剖驗以及解剖縫合的征像。對被害人尸體是否存在骨折,專家們認為,根據委托方現有的案卷資料,無法判斷被害人尸骨是否存在骨折改變。對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專家們認為,就現有資料分析,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無法明確,但根據現場勘驗、尸體檢驗所見,結合案情調查,不能排除其死于頸部受壓引起的機械性窒息。 記者:律師曾在聽證會上對聶樹斌行刑時間、上訴狀落款日期等提出了疑問,對這些問題是否已有結論? 山東高院:聶樹斌執行死刑的具體時間及程序不是影響原審判決定罪量刑的事實,但所謂的“雪地行刑”牽涉司法公信。 經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卷宗中聶樹斌執行死刑驗明正身筆錄載明,聶樹斌系1995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執行死刑現場照片拍攝于石家莊市滹沱河刑場,照片中顯示的不是雪地,而是沙地。 合議庭向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調取了原石家莊市看守所1995年4月27日的值班日記,證明該所當日有數名罪犯被執行死刑,其中包括聶樹斌。 合議庭還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調取了除聶樹斌外其他被執行死刑罪犯的裁判文書及執行死刑材料,印證了原石家莊市看守所值班日記的前述記載;向石家莊日報社調取了1995年4月28日《石家莊日報》第一版復印件,其上刊有石家莊市召開公判大會對聶樹斌等數名罪犯執行死刑的報道。因此,聶樹斌1995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的事實確鑿。 對于聶樹斌上訴狀落款日期為1995年5月13日的問題,聶樹斌案原審卷宗中所附聶樹斌親筆書寫的上訴狀落款日期確實是“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為查明事實,我們委托鑒定機構對該上訴狀的筆跡、指印進行了鑒定。鑒定結論是,該上訴狀的筆跡與聶樹斌親筆供述及相關訊問筆錄中聶樹斌簽名等筆跡系同一人所留,指印系聶樹斌所留。 我們還注意到,聶樹斌案二審提訊筆錄載明,聶樹斌曾經向二審法官確認上訴狀是其本人書寫。如前所述,我們已經查明確證聶樹斌是1995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因此,聶樹斌上訴狀的落款日期應屬筆誤。 |
相關閱讀:
- [ 02-20]聶樹斌案律師提交新材料 山東高院延期再復查
- [ 12-12]因“案件重大、復雜” 聶樹斌案或延期復查
- [ 09-16]聶樹斌案復查再延期3個月 律師7月底提交新證據
- [ 09-16]聶樹斌母親回應復查再延期:不在乎再等3個月
- [ 06-12]聶樹斌案復查應該回歸案件本身
- [ 05-05]媒體:聶樹斌案是否再審法院需防“輿論干預”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