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8月29日召開。本次常委會初次審議了環境保護稅法草案、關于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等。同時,常委會繼續審議了國防交通法草案、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中醫藥法草案。
環境保護稅法草案
其中,環境保護稅法草案備受關注。該草案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修改后的立法法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出明確要求和作出明確規定之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第一部稅收法律草案。
我國現行稅制共有18個稅種,其中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有:資源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進出口稅收等。據悉,本次立法是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將現行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轉移。為實現平穩轉移,草案根據現行排污費項目設置稅目,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
看點1
擬對4類污染物征環保稅
為與現行排污費制度的征收對象相銜接,草案規定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為4類: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草案說明時表示,對于各方面爭議比較大的對二氧化碳征收環境保護稅問題,暫不納入征收范圍。
草案以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11200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2014年9月1日,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印發《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地方提高收費標準,建立差別化收費機制。對于目前部分省份上調了排污費收費標準,且有的地區收費標準較高的情況,草案也進行了兼顧。
草案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可以在《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準基礎上,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看點2
機動車擬免征環保稅
北青報記者發現,草案規定了5項免稅情形,其中在第十二條規定的免征環保稅的情形中,包括“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
樓繼偉解釋稱,“考慮到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對機動車的生產和使用進行調節,其中車船稅和消費稅按排量征稅,對促進節能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在當前推進結構性減稅的大環境下,不宜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
此外,草案規定的免征環保稅的情形還包括: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的應稅污染物;依法設立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排放的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
看點3
納稅人為單位和生產經營者
為與《環境保護法》相銜接,草案第二條對納稅人做出了如下規定,“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也就是說,環境保護稅主要面向企業,而普通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放的汽車尾氣等等,在免稅范圍之列。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草案還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繳納處理費用的,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在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不繳納固體廢物的環境保護稅。
根據草案,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樓繼偉稱,此舉意在鼓勵企業通過采用先進技術減少污染物排放。
看點4
改稅后由稅務部門來征收
樓繼偉表示,草案擬建立環境保護稅征管協作機制,“環境保護費改稅后,征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部門,同時又離不開環保部門的配合”。
草案規定,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管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對污染物監測管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和機制,定期交換有關納稅信息資料。
此前的排污費征收工作由環境監察系統人員負責。環境監察系統主要從事現場執法、環境應急、污染減排、舉報投訴受理、排污費征收等工作。根據環保部的相關數據,2010年全國環境監察系統人員編制63971人,實有人員71398人,近一萬人屬于編外聘用人員,主要在基層。據統計,全國省、市兩級排污收費專職人員有2185人,縣級基本沒有排污收費專職人員。
縱深
即將消失的排污費:12年征收超2000億元
昨日,樓繼偉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作草案說明時透露,2003年至2015年,全國累計征收排污費2115.99億元,繳納排污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累計500多萬戶。其中,2015年征收排污費173億元,繳費戶數28萬戶。
北青報記者獲悉,去年征收的排污費中,廢水排污費比重最高,為143.33億元,占排污費總額的82.85%。其次為噪聲排污費17.26億元,占排污費總額的9.98%。污水排污費12.05億元,占排污費總額的6.97%。固體廢物排污費0.41億元,占排污費總額的0.2%。在繳納排污費的行業方面,火電、鋼鐵、化工、水泥、石油五大行業共交納排污費90億元,占排污費總額的52%。
收上來的排污費主要用在哪些方面也是公眾關注的焦點。環境保護部對2010年全國環保系統經費情況進行了調查,總體情況為:2010年排污費收入為188億元,使用165.43億元(不包括中央集中10%的部分),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保機構及其他方面,其中,用于“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支出為107.09億元,占總支出的64.74%。
預測
環保稅收入預計約為456.55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在對去年污染物排放量預測的基礎上(由于數據取得困難,預測結果只包括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未包括固體廢物和噪聲),按照征稅標準,對環境保護稅收入規模作了預測。
國家稅務總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假設實現100%征收率,環保稅收入約為456.55億元。80%征收率時,環保稅收入約為365.24億元。50%征收率時,環保稅收入約為228.28億元。據估算,上述環保稅收入中,約90%來自大氣污染物,約10%來自水污染物。
在行業納稅占比方面,國家稅務總局估算,在大氣污染物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化工、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等5個行業繳納的環保稅,占全部大氣污染物環保稅收入的88%。
水污染物中,化工、造紙、醫藥、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發酵和釀造、制革等8個行業繳納的環保稅,占全部水污染物環保稅收入的80%。
國家稅務總局方面稱,征收環保稅對GDP產生的影響較小,對CPI上漲影響也較小,“在標準稅率下,CPI上漲幅度約為0.07%。”在其他經濟指標方面,征收環保稅可能導致全社會總產出下降,同時促進社會總投資增加,但總體變動幅度較小。在污染物減排的影響方面,國家稅務總局分析稱,開征環保稅對各類污染物的減排都有促進作用,其中,對大氣污染物的減排作用尤為明顯。
釋疑
排污費征收存在哪些問題?
1979年頒布的《環境保護法(試行)》確立了排污收費制度。2003年國務院公布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了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制度。
但排污費征收存在如下一些問題:一是征收標準低于污染治理成本。2014年,國家將污水和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費征收標準分別提高至1.4元和1.2元,但仍遠低于污水和廢氣每污染當量2.46元和2.1元的治理成本;二是行政干預仍然存在。相當一部分地區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劃定“無費區”“企業寧靜日”等,不許征收排污費;三是環保部門經費依賴排污費現象較為嚴重。省級部門經費保障狀況相對較好;市級部門經費保障依賴排污費程度較高;縣級部門經費保障情況較差,嚴重依賴排污費,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由于財力不足,“以收定支”即根據排污費收入確定環保部門年度預算支出的現象十分普遍。
樓繼偉昨日表示,“與稅收制度相比,排污費制度存在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門干預等問題,因此有必要進行環境保護費改稅”。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北京等18市擬試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8月29日上午,《關于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據悉,擬試點期限為兩年。18個試點城市分別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南京、杭州、福州、廈門、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西安。根據草案,對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有重大立功檢察院可以不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在司法實踐中,獲取確實、充分證據的難度不斷加大,特別是在辦理犯罪手段比較隱蔽的案件時更是如此。他表示,“為適應證據高標準的要求,防范通過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獲取證據,需要鼓勵引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罪行”。他指出,按照草案規定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依法適用速裁、簡易程序并從輕處罰,即使處罰后發現漏罪仍可以追訴。
在審前程序方面,為確保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認罰,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聽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的意見。同時,檢察院還應就指控罪名及從寬處罰建議等事項聽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的意見。
此外,草案還明確了撤銷案件和不起訴程序。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公安部或者最高檢批準,偵查機關可以撤銷案件,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提起公訴。
速裁程序納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授權“兩高”在北京等18個城市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這18個城市也是此次擬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試點地區。目前兩年試點期限已滿,此次擬將其納入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繼續開展試點。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此前速裁案件試點適用于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部分案件,而此次草案將速裁程序適用范圍擴大至基層人民管轄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案件,同時取消了罪名限制。
也就是說,對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刑事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獨任審判,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庭宣判,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刑事被告人的最后陳述。同時,對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刑事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
周強解釋稱,速裁程序試點,系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先行探索,此次將速裁程序適用范圍擴大,意在更好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功能作用。
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情形要追責
草案規定,對于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周強同時指出,“認罪認罰后的定罪量刑,仍由法院依法判決,最終裁判權仍屬于人民法院”。
周強表示,認罪認罰案件,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偵查階段撤銷案件和審查起訴階段不起訴,都設置了需經公安部或者最高檢批準的嚴格監督程序。
為了防止產生“權權交易、權錢交易”等司法腐敗問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方案對辦案人員有刑訊逼供、暴力取證或者權錢交易、放縱罪犯等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情形的,明確規定了嚴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責任。
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
影院偷票房情節嚴重擬停業整頓
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29日再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與一審稿相比,草案二審稿新增了對電影演藝人員職業道德自律方面的規定,同時加強對票房收入的監管,加大對虛報瞞報票房收入行為的處罰。
電影審查應組織不少于三名專家評審
去年10月,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初次審議。據悉,初次審議中,部分常委會委員、地方建議增加對電影演藝人員職業道德自律方面的規定。草案二審稿對上述建議作出回應:“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此前,草案對電影不得含有的內容和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作出了相關規定。草案二審稿進一步規定,“進行電影審查應當組織不少于三名專家進行評審,由專家提出評審意見”。此次草案第十六條增加規定,電影不得含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內容。
票房造假將受行政處罰
今年4月19日、20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教科文衛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聯合召開座談會。萬達院線有限公司總裁曾茂軍直言,目前票房造假的情況非常復雜,既有偷漏瞞報少報票房的情況,也有虛報多報票房,利用該方式洗錢的情況,還有把電影作為金融工具,通過炒作票房等方式圈錢等情況。博納影業集團總裁于冬則透露,當前影院存在著大量偷漏瞞報票房的行為,有的影院放映一部影片甚至偷取90%的票房。
此次草案增加規定:“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應當統計、提供真實準確的電影銷售收入,不得采取制造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等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觀眾,擾亂電影市場秩序。”
草案還規定了相應的行政處罰:“電影發行企業、電影院未如實統計、提供銷售收入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建議取消攝制電影的資質許可
草案二審稿規定:“電影院應當合理安排境內法人、其他組織攝制的電影的放映場次和時段,并且放映的時間不得低于年放映電影時間總和的三分之二。”
此前有常委會委員提出,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推進,電影攝制許可已實行“零門檻”,只要是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影視文化類企業都可以申請拍攝電影,多年來未再審批這類企業資質,對于拍攝管理,可通過電影劇本(梗概)備案或審查把住“入口關”。草案規定,取消攝制電影的資質許可,簡化、優化行政許可程序,加強電影立項階段的審查,同時增加由電影主管部門“頒發備案證明或者批準文件”的規定。
此外,法律委員會認為,電視劇和網絡電影等網絡視頻與電影雖有相似之處,但在文化產品屬性、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并且已形成具有自身特點管理制度,“仍由相關行政法規調整為宜”。
本版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