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5年,國土資源部先后掛牌督辦了8起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目前,相關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已依法依規作出處理。現通報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莊市樂城創意國際貿易城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占地案 2014年6月,石家莊市樂城創意國際貿易城開發有限公司超出批準面積,違法占用長安區西兆通村和東兆通村土地529.66畝(耕地445.03畝)建設國際貿易城項目。 對上述違法占地行為,長安區國土資源分局進行立案查處,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退還違法占用的土地,沒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649.79萬元。罰款已全部繳納,對其他未履行的行政處罰事項,長安區國土資源分局已申請長安區法院強制執行,長安區法院已受理。該公司因涉嫌構成破壞農用地罪,長安區國土資源分局已將該案移送長安區公安分局,長安區公安分局已立案。 河北省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決定對時任項目建設總牽頭人長安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袁捷才誡勉談話,決定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協調事宜的長安區西兆通鎮原黨委書記、現長安區民政局局長蘇電平行政警告處分,西兆通村黨支部書記張風新、東兆通村黨支部書記張新國、時任西兆通鎮城管中隊長劉東黨內警告處分。 二、山西省忻州市五寨縣昌茂石油銷售有限公司違法占地案 2015年4月,五寨縣昌茂石油銷售有限公司未經批準,違法占用五寨縣前所鄉南坪村土地491.76畝(耕地431.48畝)建設倉儲油庫項目,其中363.74畝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對上述違法占地行為,五寨縣國土資源局進行立案查處,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退還違法占用的土地,沒收、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并處罰款302.68萬元。罰款已全部繳納,190.76畝土地已恢復耕種條件,沒收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移交給縣財政部門,拆除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昌茂石油銷售有限公司涉嫌構成破壞農用地罪,五寨縣公安局已對該公司項目負責人張愛明刑事拘留。 山西省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決定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前所鄉南坪村包村副科級干部段錦明黨內警告處分,南坪村黨支部書記李友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南坪村村委會主任李俊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決定對忻州市政府、五寨縣政府和五寨縣縣長張宇光、副縣長楊潤平、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賈興華進行警示約談;五寨縣政府、五寨縣副縣長楊潤平書面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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