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深港通規則:新增多項風險揭示 完善兩地同步披露
2016-10-10 15:19:5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陳瑋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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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日前發布深港通相關的八大業務規則,進一步明確證券公司落實交易風險揭示、深股通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等事項的具體要求。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深港通業務規則在體例架構和主要內容與滬港通基本保持一致,同時突出了深交所多層次資本市場特色,擴大標的股票范圍,引入市值篩選標準,切實防范中小市值股票跨境市場炒作和操縱風險。在此基礎上,結合近兩年滬港通運行情況,吸納市場對部分規則的反饋意見,以及對相關典型案例的梳理,形成并發布了交易所層面的相關規則。 上述負責人表示,深港通八大業務規則亮點突出,包括了增加有關“老千股”、股票長期停牌以及股票退市后名義持有人服務可能受限等風險提示,強化境內外信息同步披露、境外股東權利行駛、權益變動披露、同步停牌原則等規范要求,以及明確互聯網方式維護深股通投資者表決權相關規則安排等一系列內容。 增加風險揭示 提防“老千股” 日前,深港通正式獲批,深港通南向港股標的在滬港通基礎上,新增了市值在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和大型股票相比,小盤股業績穩定性、股價波動風險相對較大,因此已公布深港通八項業務規則更多是強調風險揭示安排。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分析,隨著深港通啟動,近百只小盤港股即將于年內進入內地投資者的可投資范疇,其中“老千股”是內地投資者在香港市場面臨的一大風險。如何解決這一市場頑疾,避免南下投資者踩中“地雷”,也是監管亟待解決的一大問題。 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市場對于“老千股”的定義并不規范,鑒于“老千股”可能給深港通投資者帶來較大投資風險,《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專門增加一條,對“老千股”交易風險進行特別提示,“部分業績差、市值小、股價低的聯交所上市公司存在頻繁合股、大比例低價供股或配股的行為,投資者權益可能被大幅稀釋,投資者應關注可能產生的風險。”同時,根據近期一些港股公告來看,港交所也加大了對“老千股”行為的治理力度,有一些公司的高送轉方案被叫停,對大比例送股也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訂后的《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還專門增加關于股票長期停牌的風險提示。以港股漢能薄膜發電為例,從去年5月因股價暴跌要求短暫停牌,到去年7月27日被正式從恒生大型股指數中剔除,調出滬港通標的范圍,該股如今依舊處于停牌階段。港交所資料顯示,該股78%的買入資金來自于內地,內地投資者手中的大筆資金被長期凍結,鑒于香港市場的運行特征,投資者資金被深度凍結的時間可能會很長。對此,《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專門增設條款,“提示投資者注意,與內地證券市場相比,香港市場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異,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現長時間停牌現象。” 此外,上述負責人表示,根據現有規定,上市公司退市后,香港結算不再為其提供與名義持有人相關的服務,屆時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既無法交易,也不能享受諸如投票、權益分派等名義持有人服務。對此《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專門增加條款提示投資者注意,“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結算”)通過香港結算繼續為投資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義持有人服務可能會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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