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電子商務法起草專家:中國“原創智慧”有望引領世界電子商務立法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梁曉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草案)》(簡稱草案)近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參與草案起草工作的北京師范大學互聯網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薛虹23日向中新社記者表示,該草案是世界首部綜合性的電子商務法案,有望引領此領域的立法潮流。 聯合國于1996年出臺首部《電子商務示范法》,世界電子商務立法迎來“破冰”。“該法堪稱電子商務立法的‘1.0版本’”,薛虹說。此后,歐美主要經濟體都照此制定了類似法律,可以稱為“2.0版本”。時隔20年,世界電子商務的發展與之前已經不能同日而語,中國在此領域的發展也已經達到全球前列高度。“中國根據新的變化和要求進行立法,有望成為世界電子商務立法的‘3.0版本’,起到示范作用”,薛虹說。 她認為,從國際視角來看,草案主要有三方面特點。一是全面吸收借鑒了全球電子商務立法的經驗,并體現了中國立法的“原創智慧”。如草案賦予了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法律地位,并創造性地規范與監管電子商務平臺的信用管理機制、在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者方面設立相關規定。“這都是世界現有法律沒有的,體現了中國立法的原創性”,薛虹說。 二是在草案中,中方明確了愿意參與構建相關國際法律的態度。如草案第七十三條規定,國家推動建立與不同國家、地區間跨境電子商務的交流合作,參與電子商務國際規則的制定。薛虹說,這從立法領域體現出中國的開放態度,中國今后在電子商務領域將更深度融入世界。 三是目前看,中國電子商務法草案是世界此領域首部綜合性立法,對于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立法起到積極的示范作用。薛虹表示,經過20年的發展,世界上主流國家對于電子商務的規范還停留在一些分門別類的條款中,如有的單獨對電子交易進行規范、有的單獨對交易平臺進行規范。“而中國在立法之初,就將與電子商務有關的領域都考慮進去,是立法體例的創新。” 草案對與電子商務有關的領域都作出了規范,如電子支付、快遞物流等內容都被納入其中,并在爭議解決、市場秩序與公平競爭、知識產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作出了相關規定。 薛虹說,此次在立法過程中,起草組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先后召開兩次國際研討會,并將草案翻譯成英文,邀請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和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專家進行研討,在此基礎上進行豐富和修改。 “草案英文版公布后在一些國家引起了強烈反響”,薛虹說,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專家看過后表示,現在要學習的不再是20年前的聯合國示范法,而是要學習中國的做法。“這也是中國對于全球電子商務立法的主要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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