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網絡購物成為不少人的消費方式。近幾年,“雙11”打折促銷等活動的推出,使得電商的成交額也一再刷新紀錄。然而,號稱“史上最低價”“剁手也要買”的商品,真的那么便宜嗎? 【案情】李先生看到網上一家售酒的店鋪打出茅臺酒“全年最低價、超劃算”“原價1518元,促銷價926元”的標語,于是一口氣買下24瓶茅臺酒,總共花費2萬多元。 幾個月后,李先生又見該店鋪的五糧液在促銷,號稱“全網銷冠,年度最低價”“原價1500元,促銷價618元”,一時沖動又分兩次購買了總計26瓶五糧液,共花費1.6萬多元。付款之后,李先生心想,自己從未認真比對過同類商品的價格,不知道買到的酒水是否真如店家宣稱的那么劃算,于是便翻看了該類酒水的銷售記錄,發現茅臺酒之前的最低成交價為899元,五糧液最低成交價為598元。 號稱“年度最低價”的商品,竟然比平時賣的還貴幾十塊! 李先生覺得自己被虛假營銷欺騙了,于是舉報該售酒電商價格欺詐,物價局調查后認定該售酒電商銷售酒類商品的價格活動構成價格違法,并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之后,李先生將該電商起訴到法院,對其已購茅臺酒主張一倍的賠償,對其已購五糧液酒主張三倍的賠償,即要求判令售酒電商向其賠償總計7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有網頁截圖、價格舉報處理結果告知書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證實,售酒電商在提供商品時價格存在欺詐,李某有權以對方存在欺詐行為為由要求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判令售酒電商增加賠償李某7萬余元。 【說法】審理法院釋明,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虛構原價也系價格欺詐的表現形式之一。根據有關部門的明確解釋,商品的“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本案中,售酒電商在其淘寶網店對茅臺酒和五糧液原價所作的標識以及以往的成交記錄顯示,其行為屬于虛構原價,對李某構成了價格欺詐。(魏哲哲) |
相關閱讀:
- [ 01-18]春節廈門輪渡公司船票只網上出售 游客只能提前網購
- [ 01-16]部分快遞網點陸續停止收件 網購年貨盡快下單
- [ 01-15]春節將至年味濃 要想網購到好年貨記著這四大攻略
- [ 01-15]西藏“牦牛背上”網購熱 一臺洗衣機的高原之旅
- [ 01-13]男子網購火柴槍被提起公訴 律師稱應撤回起訴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