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事故疏散居民集體訴訟3月將首次宣判
2017-02-27 22:33:16??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房小奇 我來說兩句 |
據日本媒體報道,受日本福島核事故影響從福島縣疏散至群馬縣等地的45戶家庭的137人向東京電力公司和日本政府索賠總計1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9200萬元)的訴訟將于3月17日在前橋地方法院宣判。疏散至全國各地的居民共提起約30起同類集體訴訟,此次將是最早的宣判。圍繞東日本大地震中東電和政府的地震海嘯對策是否存在過失將成為焦點。 原告方為原居住在疏散指示區域內的76人和區域外自主疏散的61人。他們以“失去生活基礎,在陌生的地方承受精神痛苦”為由索賠精神損失費,從2013年9月起陸續提起訴訟。判決可能還將就東電基于國家指針的賠償水平是否妥當做出判斷。 判斷是否存在過失的關鍵在于政府的地震調查研究推進總部2002年匯總的長期評估。根據“包括福島近海在內的日本海溝沿岸30年內發生里氏8級海嘯地震的概率在20%左右”的長期評估,東電于2008年進行了估算,結果是海嘯高度將遠超10米高的核電站廠區。 原告方據此認為,東電預見到備用柴油發電機等浸水后可能導致全部電源喪失的危機狀況,主張其“有義務采取設置防波堤等安全措施”。 此外,原告方還認為政府也應同樣預見到了大規模海嘯的發生,因此“應對東電行使《電氣事業法》規定的監管權限督促其采取措施。” 對此,東電和政府則認為,長期評估在學者之間也存在爭議,作為科學見解并不充分,稱“巨大海嘯在預料之外”,針鋒相對地否認存在過失。還強調即使基于東電2008年的估算結果采取對策,因為海嘯的規模不同,仍然無法避免現在的結果。東電和政府在其他訴訟中也做出了同樣的反駁。 據福島縣稱,疏散至縣內外的人數仍有將近8萬。在前橋訴訟中,原告方指出“生活基礎瞬間被剝奪,被迫長期忍受生活不便的損害沒有先例”,認為安穩生活的權利和居住、遷移的自由受到了侵害。主張精神損失費不充分,對放射性物質抱有不安等的自主疏散者也損失巨大,要求向每人支付1100萬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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