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長陳寶生:校園欺凌與校園暴力應加以區(qū)分
2017-03-12 22:26:54?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蔡秀明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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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孫奕、胡浩)校園欺凌與校園暴力常常被相提并論,混為一談。教育部部長陳寶生1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有必要對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進行區(qū)分。 陳寶生認為,校園欺凌是發(fā)生在同學之間的一種失范行為,但不是犯罪。校園暴力是犯罪,是違法行為。二者有時會有一些交集,校園欺凌可能有時帶有輕微違法性質(zhì)。 “對于這種校園欺凌,教育部和高法、高檢、公安部等單位進行了綜合治理。這兩年綜合整治以后情況大有好轉(zhuǎn),但還沒有根本消除?!标悓毶硎?,解決校園欺凌要建立包括校園內(nèi)的安全防范機制和校園外的綜合治理機制,用社會、家長和學校的力量進行綜合防范。 “還要加強教育,加強排查、督導。當然還需要有專門的力量,大部分中小學已經(jīng)在校門口設立了保安人員,有的還設立了法制副校長,這個機制很好,我們正在推廣。”他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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