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全區少數民族公務員已達91076人
2017-06-01 16:46:38??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曦 陳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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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日電(記者黃小希、劉陸)國務院新聞辦1日發表的《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說,2016年,全區少數民族公務員已達91076人,占干部總數的40.24%。其中,少數民族婦女干部占全區婦女干部總數的66%以上。 白皮書指出,新疆自古以來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目前有56個民族。不論人口多少、發展程度高低、宗教信仰差異,新疆各族人民都具有同等地位,依法享有相同權利,履行相同義務,公民的政治權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白皮書說,作為全國唯一三級自治地方(區、州、縣)俱全的自治區,新疆設有5個自治州、6個自治縣。自治地方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行使管理本地區事務的權力,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均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擔任。 根據白皮書介紹,截至2016年年底,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共制定區域特色的地方性法規372件,其中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153件,作出法規性決議、決定52件,批準設區的市、自治州、自治縣報批的單行條例和地方性法規11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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