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聯社報道,25日下午,韓國法院將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行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李在镕被指控涉嫌行賄、挪用公款、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5項罪名,其中行賄是這5項罪名的核心。自李在镕2月28日被起訴以來,這場“世紀審判”已經過去了178天。 韓國時間25日下午2點3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將對李在镕和另外四名三星集團前員工作出判決。 自4月的正式審判到終審判決,李在镕一共進行了53次審判,共有59人作證。被選為最后一名證人的樸槿惠最終拒絕了傳喚。 本月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包括李在镕在內的5名三星高管進行最后一次公審。檢方向法院建議最終量刑,提請判處李在镕有期徒刑12年。獨檢組表示,該案是典型的政商勾結腐敗案,有違國民主權原則,破壞了經濟民主化。獨檢組還稱,此次審判將有助于司法穩定,從而宣揚國威,促進經濟發展,實現國民和諧。 此外,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7庭日前決定,不允許電視臺對李在镕行賄案一審宣判實況進行直播,還禁止媒體在法庭內的一切拍攝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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