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通報: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52起 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通州區宋莊鎮翟里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鄧學東侵吞拆遷補償款等問題。鄧學東利用職務便利,侵吞翟里村征地補償安置費100萬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鄧學東多次侵吞村集體拆遷補償款等資金共計1000余萬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支付個人工程款、個人注冊公司等。鄧學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延慶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原大隊長韓貴違規獲取地質災害易發區搬遷緊急用地問題。韓貴在擔任原延慶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大隊長、縣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期間,在明知其母親不符合申請地質災害易發區搬遷緊急用地條件情況下,委托珍珠泉鄉政府以其母親名義違規上報緊急用地請示并獲得批復后建房居住。韓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濱海新區胡家園街道辦事處農業服務中心原主任孫寶環違規套取工程資金款等問題。2009年至2016年間,孫寶環利用職務便利,采取訂立虛假合同等方式,套取各類工程資金累計達2900余萬元,用于個人支出。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8月,孫寶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寧河區寧河鎮三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于寶明騙取危房改造補助問題。2015年9月,于寶明利用職務之便,以他人名義申報危房改造,騙取補助共計4.6萬元。2017年9月,于寶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津南區雙橋河鎮民政辦公室主任姚建軍濫用職權違規安排人員擔任殘疾人專職委員問題。姚建軍違反《天津市社區(村)殘疾人工作管理辦法》,于2014年至2015年6月間,先后安排多名不符合條件人員擔任殘疾人專職委員,致使多人違規領取殘疾人專職委員補貼款共計3.24萬元。其還存在違規設立和使用“小金庫”問題。2017年9月,姚建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天津市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孝義市驛馬鄉甕溝村黨支部原書記趙貴平套取國家糧食直補款問題。趙貴平利用職務便利,伙同村委報賬員趙萬文,違規上報種糧面積,套取國家糧食直補款5.08萬余元,據為己有。2017年8月,2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村委會主任趙萬瑞工作失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包村干部驛馬鄉政府工作人員李建國、主任科員陸國泉審核把關不嚴,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包片干部驛馬鄉黨委副書記薛志彪、任文瑋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稷山縣稷峰鎮甘泉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扎根侵占集體資金等問題。2016年,王扎根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列支出等方式,侵占甘泉村集體資金86萬元。此外,王扎根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8月,王扎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案資金被追繳,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土左旗三兩區域服務中心前朱堡村黨支部書記閆潤懷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貼款問題。土左旗人民政府對前朱堡村進行危房改造期間,閆潤懷利用協助開展危房改造工作之便,以個人名義申請危房改造補貼,并辦理相關手續,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貼款14616元。2017年7月,閆潤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武川縣耗賴山鄉大前地村原黨支部書記夏茂富、村委會主任高秀枝挪用五保戶及低保戶參合費用等問題。2人對違規收取五保戶及低保戶合作醫療參合費4160元用于村務支出問題負有主要責任。高秀枝長期將村集體資金存入個人賬戶保管,由于工作不負責任,導致部分自然村平分了應由建檔立卡貧困戶領取的扶貧款且其家庭成員也領取了扶貧款285元。夏茂富套取良種補貼款、農業種植業保險賠付款及違規領取救災款共計10700元用于村務支出。高秀枝套取良種補貼款、農業保險理賠款及違規領取救災款共計10800元用于村務支出。2017年6月,夏茂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高秀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規套取費用被追繳。 3.托縣五申鎮三間房村黨支部書記王平在騙取救災款等問題。上級撥付給三間房村6萬元救災款,王平在讓會計虛列了2.6萬元救災款花名冊,將此款用于挖渠費用支出。上級撥付給該村委會“扶貧碳”18噸,折合9900元,當時村委會救助部分村民共4噸,其余14噸用于村委會辦公和王平在居住在村委會日常取暖。2017年6月,王平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大石橋市永安鎮原副鎮長程玉杰侵占青苗補償款問題。程玉杰利用職務便利,侵占東田村大路網改造占地青苗補償款11.5萬元,用于個人買車使用。2016年11月,程玉杰因害怕被調查,將11.5萬元返給東田村,并打入永安鎮經管站賬戶。2017年8月,程玉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遼陽市太子河區王家鎮東臺村原經管員張啟彤違規發放扶貧資金問題。2016年12月,張啟彤在負責發放扶貧資金時,沒有按規定足額精準發放到戶,實際發放19800元,剩余2222元由張啟彤私自發放給村中其他貧困邊緣戶。張啟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回未足額發放資金,并足額發放到精準扶貧對象。(遼寧省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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