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份違規舉債被問責 財政部加碼監管 ■本報記者 包興安 財政部日前通報了江蘇、貴州兩省對部分縣市違法違規舉借地方債的整改處分情況,除責令限期整改,并對71名相關責任人給予不同處分。同時,《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財政部已組織核查部分市縣、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發函至10個省級政府和銀監會、商務部等部門建議依法問責處理,目前,重慶市、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等地,已對相關責任人給予撤職、行政降級、罰款等處分。 “對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全面問責,中央以此宣示遏制地方違規舉債的決心?!碧K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特別是近期各部委對PPP違規現象連續發布文件,也表明中央對明年經濟增長的前景較為樂觀,通過PPP穩增長的壓力并不大。 黃志龍表示,過去兩年,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的現象層出不窮,特別是地方政府通過PPP、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舉債的現象較為普遍,進一步加大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審計署23日公布的《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情況的報告》指出,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的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觀不正確;項目實施責任不落實;一些金融機構推波助瀾;違法違規融資行為問責不到位。 報告顯示,下一步,財政部將堅決剎住無序舉債之風,有效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堅持誰舉債、誰負責,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債務人、債權人依法合理分擔風險,積極穩妥處置隱性債務存量,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攻堅戰。 黃志龍建議,嚴格限制預算軟約束更明晰的中央企業或地方國有企業過度參與PPP項目,吸引預算硬約束更強的民營企業參與PPP項目;嚴格限制地方政府PPP等舉債項目的資金來源,特別是通過資管計劃、信托資金等通道資金進入到地方政府債務,放大金融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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