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戰:有錢使不到“刀刃”上 “負債搞科研”問題嚴重 搞科學研究,需要聚精會神、心無旁騖。記者在多家科研單位調研時,不少科研人員表示,希望能夠更加專注科研工作,不為雜務分心,不必“四處找錢”維持實驗室運轉。他們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科研成果轉化等提出改進意見。 1 其一,科研項目經費投入要“見物也見人”,尤其要體現人才的價值。 中科院上海生科院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倪福弟說,科研項目經費投入“見物不見人”的現象突出,我國科研項目經費絕大部分投入儀器設備,對人員的投入限制很嚴,導致過于注重儀器設備的投資,輕視對人才的培養和激勵。 在科研項目經費中,用于人的費用主要為人員費和勞務費。人員費發給項目承擔單位有正式編制和固定工資的人員,勞務費發給博士后、外聘專家、研究生等流動人員。 由于一線城市生活成本高,一些科研單位不得不使用部分運行費用,來解決高級科研人員收入過低的問題。長此以往,運行費用缺口越來越大,越是科研任務重、成績突出的課題組,“負債搞科研”的問題越嚴重。 2 其二,科研項目經費申請要抓大放小,決算要更加靈活。 王俊說,他的實驗室急需一臺價值200多萬元的設備,課題組雖然經費充足還是買不了,因為來自不同渠道的經費零碎且使用方向被嚴格限定。 “科研項目經費申請時得嚴格按程序報批,使用過程中卻有可能發生用途改變,我們希望在加強科研項目經費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的前提下,在決算時允許一定限度的靈活調整。”王俊說。 中科院生化與細胞所研究員陳江野反映,科研項目經費審批大多鼓勵購買昂貴儀器,這些儀器使用率卻不高,而單價在20萬元到50萬元之間的常用儀器使用最頻繁,需求最大。“常用儀器審批很難通過,因為會由于同類設備已經購置而被否決。但我們實驗室常用儀器每天都滿負荷工作,已難以滿足科研任務需求,急需購置更多常用儀器。” 3 其三,科技成果作價入股要簡化審批,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活力。 2016年以來,國家已出臺優惠政策,科研成果作為無形資產作價入股是一種較好的轉化方式,更有利于激發科研人員的創造力,并保障科研單位的長期收益。但現行的國資監管政策,沒有給科研成果無形資產以區別于有形資產的管理渠道,對科研成果無形資產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擔憂,導致相關經濟行為及價值評估的審批或備案耗時費力,有國資背景的創新單元進行投融資存在較大障礙。 對此,李佳建議,實行評估備案與科研成果無形資產的分類管理。對科研成果作價入股的,可進行評估備案;對以轉讓或許可等其他形式轉化的,可采取不需評估的協議定價;對以科研成果無形資產作價入股的,應分類管理、科學監管,使科研人員、科研成果和社會資本更有活力地結合,為促成創新活力巨大的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創造更好的制度環境。 4 其四,要以更開放的姿態撬動社會資本。 由于我國對國資院所管控非常嚴格,缺乏相應政策空間,國資院所通過與企業合作彌補經費缺口很難操作。“建議國家通過減免稅收等手段,鼓勵私營部門和其他社會資本關注并投入科研活動;出臺相關政策,引導國資院所在不影響科研活動自主、可控的前提下,引入各類資本,彌補資金缺口。”倪福弟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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