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檢方尋求章瑩穎案嫌犯死刑:行為暴力,缺乏悔意
2018-01-20 12:09:51??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晨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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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家人:感謝和尊重檢方工作】 美國聯邦檢察官向法庭遞交這份通知材料,是依照美國《聯邦死刑法》,在庭審前或法庭接受被告人的有罪答辯之前的合理時間內,將其尋求死刑主張通知被告人,并告知作為其尋求死刑依據的“加重情節”。 伊利諾伊州烏爾班納郡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將該案審判日期定于2月27日。聯邦檢察官提出死刑罪名的指控后,審判日期可能被推遲。 美國中伊利諾伊州的《新聞公報》(News Gazette)網站報道,章瑩穎家人通過烏爾巴納郡律師史蒂夫·貝克特(Steve Beckett)回應表示,他們對檢方的工作表示感謝和尊重,包括考慮家人的意愿,并最終作出尋求死刑判決的決定。 貝克特稱,對他們的女兒所造成嚴重傷害的殘酷罪行應該被處以最大和最終的懲罰。章瑩穎家人的首要愿望一直是找到瑩穎,帶她回家。律師稱,家人“情緒激動”,他們希望自己的女兒回家,如果不能,至少希望她的遺體回家,但目前為止,他們一無所有。 另一方面,聯邦公設辯護律師湯姆·巴頓(Tom Patton)接受了《新聞公報》采訪,并代表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團隊發表聲明稱,聯邦政府選擇對剛剛畢業的一個沒有犯罪記錄的年輕人尋求死刑,他們對此感到失望。 【回顧:案件時間軸】 2017年6月9日 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國香檳市失蹤; 6月17日 章瑩穎父親出國找尋女兒;校方開始募捐,FBI懸賞1萬美金找尋章瑩穎; 6月22日 校方與多方開了討論會,章瑩穎父親在會落淚,表示只想找回女兒; 6月30日 警方逮捕了綁架嫌犯克里斯滕森,并表示相信章瑩穎已死亡; 7月3日 第一次法庭聆訊,克里斯滕森閉口不談犯案過程; 7月5日 第二次法庭聆訊,聯邦法院法官艾瑞克隆(EricLong)拒絕被告取保候審; 7月12日 聯邦大陪審團起訴克里斯滕森,罪名為綁架; 7月20日 克里斯滕森再次出庭,首次開口陳述,拒絕認罪,其律師也稱將做無罪辯護; 8月22日 章瑩穎家人在伊利諾伊州香檳市舉行新聞發布會,表示不放棄尋找章瑩穎; 8月28日 聯邦地區法院舉行審前聽證,將案件審理時間延期,定在2018年2月27日; 9月8日 法院再次開庭,法官解除了克里斯滕森原代理律師團,并同意指定公設辯護律師代理; 10月3日美國聯邦檢查院辦公室宣布大陪審團對嫌犯克里斯滕森提出追加起訴,新的罪名是綁架致死;審判日期定在2018年2月27日; 10月11日 克里斯滕森出庭,再次拒絕認罪; 10月23日 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團隊提交動議,要求延后最終的正式審判時間和審前聽證日期; 11月13日 章瑩穎家人從芝加哥奧黑爾國際機場飛離美國; 11月15日 烏爾班納郡聯邦法院法官否決嫌犯律師要求延遲審判的動議; 2018年1月15日 烏爾班納郡聯邦法院接收了控辯雙方的審前動議; 1月19日 檢方提交通知材料,對克里斯滕森提出死刑罪名的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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