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人員年輕居多 陳某跳樓受傷后,2017年2月25日,王思俊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捕。其間,王思俊賠償陳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6萬元,陳某對其表示諒解。 高碑店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思俊犯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高碑店市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思俊為使被害人陳某加入傳銷組織,非法剝奪其人身自由,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非法拘禁被害人期間對其具有毆打情節,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并在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后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量刑時可酌情從輕處罰。2017年9月,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思俊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另一案中,楊某跳樓后,吳某到醫院詢問情況時被警方抓獲??词貤钅车膹埬车?人及上課的陳某隨后相繼落網。2017年8月,高碑店市檢察院以吳某等6人犯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向法院提起公訴。 高碑店市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某、喻某、范某、張某、蘇某、陳某為強迫被害人加入傳銷組織,非法剝奪被害人人身自由權利,致使被害人墜樓身亡,6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被告人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5名被告人系從犯。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喻某、范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張某、蘇某、陳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隨后部分被告人上訴,目前案件還在二審當中。 高碑店市白溝鎮是國內頗具規模的箱包生產銷售集散地,吸引著來自全國各地的打工者,而這也為非法傳銷組織“拉人頭”發展下線提供了便利,不少組織都盯上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社會經驗不足的年輕人。 從各地公安機關打擊傳銷的情況看,目前查獲控制的傳銷人員大多為20歲左右,如何讓這些法律意識淡薄、社會經驗缺乏的年輕人遠離傳銷,避免受害者再成為施害者,應該成為相關部門思考的問題。 傳銷引發暴力犯罪 因非法傳銷引發的不僅是非法拘禁案件,還有搶劫、故意傷害等其他暴力犯罪。這些案件頻發,反映出猖獗的非法傳銷活動演變為其他刑事犯罪的趨勢不可小覷,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同樣是高碑店市法院一審判決的案件。2015年11月5日20時至11月13日7時,被告人劉某、楊某、胡某、李某、銀某等人為使被害人李某加入傳銷組織,在高碑店市一處平房內對李某進行非法拘禁,并對李某多次威脅、毆打。 其間,被告人劉某還將被害人李某的身份證、手機、現金900余元、銀行卡等非法扣押,并在對李某非法拘禁期間強行向其索要銀行卡密碼后,將銀行卡內的7500元支取。 2017年9月14日上午,廊坊市安次區法院對一起類似的因傳銷引發的非法拘禁、搶劫案件進行公開宣判。2016年10月22日23時許,被告人雒某以女網友的身份將被害人孫某騙至廊坊市安次區一處傳銷窩點。隨后被告人李某、劉某、雒某、楊某、曹某等人非法限制孫某人身自由,逼迫其加入傳銷組織。其間,被告人李某、劉某、楊某多次使用暴力毆打被害人,致使被害人輕傷。 在此期間,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劉某采取暴力手段獲得被害人手機及支付寶密碼后,強行將被害人銀行卡內44000余元轉走,交給傳銷組織上線充當業績。2016年10月27日被害人孫某被親友解救。 廊坊市安次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劉某以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李某、劉某、雒某、楊某、曹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中被告人李某、劉某、楊某毆打被害人,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最終,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李某和劉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本報記者周宵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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