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秘書處法案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組副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就憲法修正案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新華社記者金立旺攝
充分體現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性、全面性、時代性
沈春耀說,憲法修正案在第一章總綱第一條中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性,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面性,即黨的領導體現在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
“這一表述也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時代性,所以這次修改是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規定在原有基礎上的進一步加強、深化和拓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法治意義。”沈春耀說。
沈春耀還說,憲法修正案對第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修改完善是健全國家領導體制的重要舉措,這種修改有利于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于完善國家的領導體制,也有利于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設立監察委員會是深化監察體制改革重要任務
憲法修正案通過在國家機構一章中,專門增寫監察委員會一節,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
鄭淑娜說,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改革目標就是要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集中統一領導,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基本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設立監察委員會。設立監察委員會涉及國家機構職權的重大調整和完善,所以需要做好頂層設計,這個頂層設計就是要在憲法中作出規定。
她說,21條的憲法修正案中,有11條涉及監察委員會的規定,在國家機構這一章中專門增加了監察委員會這一節。憲法修正案對監察委員會的產生、組成、性質、地位及其工作原則、領導體制,與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關系都作出了規定。
“這次憲法修正案對監察委員會的規定,為設立監察委員會并為其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提供了憲法依據,也為制定監察法提供了憲法依據。”鄭淑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