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記者熊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布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司法解釋,對辦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程序、檢察機關的訴訟權利義務等內容作出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對此進行了解讀。 張雪樵說,司法解釋明確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訴訟,更加合理、明確的界定了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身份;同時增加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一新的公益訴訟案件類型,明確規定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可以一并提起附帶訴訟,由同一審判組織一并審理,節約司法資源。 通過訴前程序推動侵害公益問題的解決,是公益訴訟制度價值的重要體現。張雪樵表示,試點實踐證明,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序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調動了其他適格主體保護公益的積極性,促進了行政機關糾正違法行為的主動性,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司法解釋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依法履行職責,并書面回復;出現公益訴訟繼續擴大等緊急情形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書面回復。 張雪樵說,一方面,普遍地延長了行政機關的回復期限,為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留出了更加充裕的時間,體現了對行政機關自我糾錯的尊重,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實現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的價值目標;另一方面,又規定了緊急情況下特殊的回復期限,以保證在確有必要的時候能夠及時對違法行政行為和受損的公共利益給予更有效的司法監督和救濟。 此外,司法解釋還細化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受理、審判、執行程序。規定人民檢察院提起的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及本解釋規定的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登記立案;明確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的條件,包括訴前程序和應當提交的起訴材料等;明確了檢察機關提起訴訟時,無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等身份證明材料。 張雪樵說,通過裁判確認其原行政行為違法的方式,目的是進一步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實現公益訴訟最大限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目的。 司法實踐中,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后,大多數行政機關都會采取一定的措施履行法定職責,從而使人民檢察院的訴訟請求得以實現。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準許;人民檢察院變更訴訟請求,請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確認違法。 |
相關閱讀:
- [ 03-10]五分鐘讀懂最高檢工作報告
- [ 03-09]最高檢:19地檢察機關全面實行財物省級統管
- [ 03-09]純干貨!不到900字,輕松掌握最高檢工作報告重點!
- [ 03-06]最高檢:八類司法過程中陷困境未成年人將獲國家司法救助
- [ 03-06]最高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全覆蓋 救助金專款專用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