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方以16項罪名起訴李明博 計劃追加起訴
2018-04-10 07:44:42??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陳曦 陳曦 我來說兩句 |
原標題:韓國檢方以16項罪名起訴前總統(tǒng)李明博 中新社首爾4月9日電 (記者 吳旭)韓國檢方9日以16項罪名正式起訴韓國前總統(tǒng)李明博。李明博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之后第四位因涉貪腐遭起訴的韓國前總統(tǒng)。 檢方指控李明博的罪名共16項,包括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違反信托約定以及違反選舉法等,涉案金額約為1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482萬元)。 檢方稱,李明博涉嫌于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在任期間接受國家情報院7億韓元特殊活動經(jīng)費的賄賂。他還涉嫌從三星電子收受585萬美元用于支付汽車零部件制造商DAS在美國的訴訟費。檢方認定,李明博是DAS公司的實際所有人,涉嫌利用這一企業(yè)非法挪用350億韓元資金,用于政治活動和個人用途。 檢方稱仍在調(diào)查李明博其他嫌疑行為,計劃獲得確鑿證據(jù)后立即追加起訴罪名。此外,為防止李明博方面轉(zhuǎn)移涉嫌犯罪的財產(chǎn),檢方將向法庭申請財產(chǎn)保全,將財產(chǎn)凍結。據(jù)悉,保全對象包括李明博的論峴洞私宅及其家人名下的借名房地產(chǎn)等。 李明博于3月22日深夜被逮捕后,檢方曾三次前往拘留所對他進行調(diào)查。但李明博均以“檢方難以展開公正調(diào)查”為由,拒絕與檢察官見面。檢方表示,相當一部分案情有待進一步查明。(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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