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樸槿惠17日遞交緩刑申請,理由是拘押狀態致使她健康惡化。她兩年多前進入看守所,拘押期限隨后多次延長,所涉多樁貪腐案訴訟處于向大法院上訴階段。 【申請緩刑】 韓聯社報道,樸槿惠的律師柳榮夏17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遞交一份緩刑申請。根據韓國法律,樸槿惠的拘押期限多次延長后,本月16日到期。從17日起,她的狀態從“拘留”轉為“監禁”,而她恰是在這一節點申請緩刑。 樸槿惠2016年10月陷入“親信干政”丑聞,2017年3月因遭彈劾而失去司法豁免權,同月31日起在看守所接受拘押。 韓國司法系統自上而下分為相當于最高法院的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三級,施行三審制。鑒于樸槿惠所涉多樁訴訟仍在等待三審判決,大法院2018年10月裁定延長她的拘押期限兩個月,至同年12月16日;隨后,又兩次延長拘押期限,意味著最多可以把這名前總統拘押在看守所內至本月16日。 柳榮夏在緩刑申請文件中說,樸槿惠現年67歲,在看守所兩年多,頸椎和腰椎間盤癥狀沒有好轉,身體劇烈疼痛影響她的睡眠。“我去年8月建議她申請緩刑,但是她予以拒絕。考慮她的健康狀況,不可能在看守所為她安排治病”,因而希望釋放樸槿惠、以便治病。 【仍在上訴】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17日說,檢方會在近期召集審議委員會,評估樸槿惠遞交的緩刑申請。 根據韓國法律,如果已經定罪的服刑人員出現身體或精神疾病,評估確定為失去溝通能力,可以暫緩執行監禁等刑罰。 樸槿惠因濫用職權等多項貪腐罪名指控定罪,去年8月由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判處25年監禁、罰款200億韓元(約合1.2億元人民幣),刑期和罰款額均高于一審判決。 另外,樸槿惠涉嫌憑借總統地位,收受國家情報院等多個政府部門“進貢”的秘密資金,被判處6年監禁;2016年國會選舉中非法干預選情,被判處2年監禁。 以上三樁訴訟均處于上訴階段,等待大法院的三審、即終審判決。(楊舒怡)(新華社專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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