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安局兩名副局長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19-06-05 08:32:19? ?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李雅蘭 李雅蘭 |
中新網昆明6月5日電 (記者 劉冉陽) 4日,云南省大理州紀檢監察網通報稱,經中共大理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大理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建軍,以及大理市公安局副局長楊仁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建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充當惡勢力“保護傘”,為他人徇私情,故意隱瞞案件事實,放縱包庇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楊建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喪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利用公權力謀取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市紀委常委會和市監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大理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建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楊仁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涉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仁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喪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利用公權力謀取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市紀委常委會和市監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大理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楊仁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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