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8日電 據歐聯網援引歐聯通訊社18日報道,日前,荷蘭政府再次推出多項新舉措,以遏制和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 據報道,這些新措施包括,荷蘭銀行之間可以互換可疑用戶的信息;對使用現金支付者,相關部門須及時上報;荷蘭反洗錢監管機構(FIU)在調查可疑交易報告時,能夠擁有更多司法處置權等。目前,上述措施已申報至荷蘭數據保護局。 荷蘭政府內閣近日還提出,在市場交易中超過3000歐元的交易額,將禁止現金支付,并主張停止500歐元紙幣的流通。荷蘭方面還希望能夠建立一個特殊的歐洲反洗錢監管機構,以便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協調合作,全面打擊洗錢行為。 荷蘭財政部長胡克斯特拉及司法與安全部部長格拉珀豪斯表示,希望能夠通過這些新措施,更好地解決洗錢問題。目前,兩位部長已向下議院發出了打擊洗錢活動的聯合計劃書。 胡克斯特拉說,現金交易額的上限將很快會從10000歐元下調至3000歐元。據悉,荷蘭財政部一直在與警方合作,探討這種做法是否可行。警方很支持該項計劃,因為此舉有助于打擊犯罪組織的洗錢行為。 胡克斯特拉表示,禁止超過3000歐元的現金支付,僅適用于零售商和車行等企業經營者,私人間的交易行為不會受此規則的限制。這是因為,商店和企業有持續的資金流動,但對于個人來說,支付3000歐元以上現金的情況很少。因此,通過個人交易進行洗錢的效率會很低,通常也不會出現。 對于禁止500歐元紙幣的流通,胡克斯特拉表示,荷蘭需要其它歐洲國家的支持,同時他認為要根除洗錢活動,銀行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銀行應該將自己的財務信息、技術和能力整合在一起。此外,還應當能夠同其它銀行共享信息。 報道稱,荷蘭各銀行之間很快將通過互通信息,共享“可疑用戶”名單。一旦某位用戶上了一家銀行的“黑名單”,那么他在所有的荷蘭銀行都將無法開戶。 據荷蘭國會議員估計,荷蘭每年涉及的洗錢金額應該在200至250億歐元之間,當局僅能截獲其中很小的一部分。2018年,犯罪分子通過荷蘭銀行(ING)的賬戶洗錢,最終該銀行支付了7.75億歐元,才免遭起訴。(黃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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