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9月4日電(記者 姚子云) 記者近日從江西省林業局獲悉,隨著中央林業改革發展資金下達,江西今年統籌安排2700萬元,用于補償鄱陽湖濕地周邊因候鳥保護造成損失的湖區群眾、社區及相關保護區,比去年多出700萬元,破解鄱陽湖“人鳥爭食”問題。 據了解,鄱陽湖國家重要濕地生態效益補償主要用于對候鳥遷飛路線上的重要濕地,因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造成損失而給予的補償。補償對象分三類:受損的基本農田及第二輪土地承包范圍內的耕地承包經營權人、遭受損失或受影響的社區和承擔了鄱陽湖國家重要濕地保護任務的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據介紹,江西濕地補償實施范圍不斷增加,已從部分區域擴大到鄱陽湖全域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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