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軍: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2013-03-08 09:3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黃曉夏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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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各級政協在推進協商民主實踐中取得了顯著成效,積累了有益經驗,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1.認識不夠到位。有的地方對政協政治協商的重要作用認識不足,不善于運用協商民主開展工作;政協自身對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認識也不夠到位,工作不夠積極主動。2.制度不夠健全。目前還沒有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特別是在協商內容、程序、反饋機制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制度規范。3.執行不夠有力。有的地方制度落實的力度不夠,有時存在選擇性、隨意性的現象,甚至還有以情況通氣代替民主協商、以事后通報代替事前事中協商的情況。4.載體不夠豐富。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形式的運用不夠均衡、不夠有效。為此建議: 一是增強協商意識。深入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中共十八大精神,充分認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作用,黨委要高度重視,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政協要積極主動,做到相向而行、共同推動,努力形成黨委重視、政協主動、各方參與、社會支持的良好格局。 二是著力建章立制?,F在不少地方出臺了關于政協政治協商的相關規定,但不夠系統和綜合,缺乏指導性。建議中央加強頂層設計,進行系統設計、統籌謀劃,出臺健全協商民主的指導意見,使協商民主的開展有章可依、有規可循。 三是強化執行落實。好的制度要靠好的作風來落實,必須強化執行力,確保制度落實到位。政協的協商制度不僅要寫在紙上,更要體現在工作中,真正使制度運作起來,發揮作用。 四是積極探索實踐。從理論與實踐結合上,積極探索協商民主的實現形式。注重理論創新,進一步深化對協商民主內涵、要求、形式和規律的研究。推進工作創新,鼓勵和支持各級政協大膽探索實踐,不斷豐富和拓展政協協商民主的方法途徑和載體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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