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構改革:既要“瘦身”,更要“健身”
2013-03-12 07:07?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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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改革都應該是下一次改革的鋪路石。上層建筑需要不斷適應經濟基礎的發(fā)展要求,但這是一個不斷調整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哪些該做減法,哪些又要做加法?何處該“隱身”,何處又要“現(xiàn)身”?啥時可放手,啥時又要插手?看似對立的選項,卻要有機統(tǒng)一起來,這是機構改革之難,也正說明,科學、合理的方法,對這一改革至關重要。 政府機構改革,我們已經進行了多次、持續(xù)了多年。為什么?一個重要原因是,情況在變化,認識在深化。看看過去的改革,每次都是針對當時行政管理體制的主要矛盾。比如,1982年國務院機構達到100個,改臃腫機構是重點;1998年,政企不分阻礙市場經濟腳步,電力工業(yè)部等專業(yè)經濟部門成為歷史。可見,情況在變,問題也跟著變,改革的節(jié)奏也必然要適當調整,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這是基本的方法論。從根本上說,機構改革是為了越來越好,而不是越來越大或者越來越少。 從改變食品安全的分段監(jiān)管,到減少各種審批、許可、收費,此次改革,職能怎么轉,決定了機構怎么調。許多問題通過職能轉變來解決,比單純的機構調整更有意義。但要看到,職能轉變不是按個鈕就能換頻道,而是涉及職能轉移、下放、整合和加強的系統(tǒng)工程。這也決定了,機構改革不是畫個圈寫個“拆”字那么簡單,不轉變職能,減下去的機構還會再生。十八大報告要求,政府職能要向“創(chuàng)造良好發(fā)展環(huán)境、提供優(yōu)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政府機構改革也應該以此為目標,既要“瘦身”,更要“健身”。 對于當前行政管理中的種種問題,民間多有揶揄,如“十幾頂大蓋帽管不好一頂破草帽”,如“上面政策是太陽,照到下邊碰到墻”,如“服務就是喝醉,管理就是收費”,等等。雖屬夸張描畫,但所揭示的矛盾也啟示改革者,機構改革同樣是調和鼎鼐的功夫,需要處理好大和小、收和放、政府和社會、管理和服務的關系,要做到政府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該管的要抓到位,該放的要讓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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