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惠及大多數企業 具體執行細節問題待解
2013-04-19 08:47? 王珊珊?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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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19日電(王珊珊) 日前,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并逐步在全國推行。在過去一年多的試點中,“營改增”減輕了大多數企業的稅負壓力,得到了業內外人士的普遍認可。2013年“營改增”試點擴大以后,全部試點地區企業或將減輕負擔1200億元。但在試點推向全國過程中,目前的“營改增”政策中還有一些細節問題亟待解決。 回顧“營改增”發展:改變只要營業就得交稅的歷史 4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一時間“營改增”成為熱門輿論焦點之一。 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稅。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稅種。 “營改增”是將過去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簡單說,就是企業過去只要有經營行為就得交營業稅。“營改增”后,“銷售額扣除進項等費用后的差價”的部分才需要交稅,也就是有了收益才交稅。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完整的納稅鏈條,避免了重復納稅,減輕企業負擔。 2012年1月1日上海作為首個試點地區啟動“營改增”改革;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被納入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試點地區由上海市分批擴大至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10個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自今年8月1日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將在全國范圍內推開,適當擴大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等將納入試點。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也將被納入“營改增”試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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