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推行地方政府陽光舉債 須匹配更嚴格監管
2014-03-06 07:21? 龐無忌?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黃曉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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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5日電 (記者 龐無忌)面對關注度日漸升高的地方債務風險,中國官方稱將在今年研究賦予地方政府舉債的權限。允許地方政府舉債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包括地方融資平臺在內的“暗債”變為能夠接受公開監督審計的“明債”。 專家提醒稱,地方政府舉債需要以嚴格的債務管理和融資渠道的拓寬作為前提,同時須確保所投資項目能與未來財源與稅源的擴大相聯系,否則放開地方舉債有害無益。 中國財政部5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提請審議本屆政府的第一本預算報告。報告稱,研究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融資的權限,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體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同時,對所借資金的用途、金額以及舉債渠道等做出嚴格限制。 專家分析稱,這種“松動”一方面給予地方政府一個“借新還舊”的渠道,避免令其陷入可能導致破產的債務危機;另一方面,對舉債渠道、資金用途等的嚴格限制,也將地方政府借債還債的全過程置于“陽光”之下。 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發債權,實際上是將地方債“放在臺面上”,使其“由暗轉明”,再通過規范舉債、增加債務透明度等方式防控財政風險。 這種要求放開限制、允許地方政府自主舉債的呼聲由來已久。在中國現行分稅制下,地方的事權和財權不匹配,“地方政府要做事,但沒有錢”。 雖然預算法不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各地通過融資平臺等方式大規模舉借“暗債”的做法并未終止。主要存在表外的“暗債”也使得中國地方債務具體規模難以計算。如果允許地方政府發債,則可以更有效控制“暗債”,利于管理監督。 2011年,中國在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在國務院批準的發債規模限額內,試點省(市)制定本地政府債券的發債機制,并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 中國目前地方債的規模究竟如何?中國審計署去年年底發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公告顯示,中央和地方政府目前各有約10萬億元人民幣的債務規模。雖然官方認為,中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也承認部分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磥恚壳爸袊胤絺闹饕L險在于:一是債務規模增長快;二是借債資金的使用缺乏經濟后勁、無法形成有機循環;三是對政府性債務的幾種具體情況不加區分,對償還責任不同的債務沒有清晰的責任界定。 劉尚希表示,允許地方政府舉債并不能規避上述任何一個風險,也并不能直接解決中國地方債的問題。他解釋,并非形成資產就可以化解債務風險,還必須確保所投資項目能與未來財源與稅源的擴大相聯系。“如果地方所舉借的債務資金用于無法創造經濟增長的項目上,例如造空城等,那么債務風險就會不降反增?!?/p> 劉尚希認為,化解債務風險的關鍵在于形成一種“借—用—還”一體化管理機制,改變目前不同部門“各管一段”的狀況。 白景明也指出,放開地方舉債需要以嚴格的債務管理和融資渠道的拓寬作為前提?!暗胤秸荒軣o限度發債,也不能發沒必要的債”,以后還需要在制度方面對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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