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殿龍:"醫患溝通"納入醫生績效考核防“醫鬧”
2014-03-11 18:2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唐麗萍 唐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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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潘強)“缺乏互信、協商和溝通是‘醫鬧’頻發的重要誘因,而醫療事故鑒定、司法訴訟時間較長又助漲悲劇發生,應將醫患溝通納入醫生績效考核,立法嚴防‘醫鬧’。”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羅殿龍說。 近年來,我國醫療糾紛大幅增加,“醫鬧”日趨激烈。根據中國醫院協會的調查報告《醫院場所暴力傷醫情況》顯示: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間,發生醫生受傷事件的醫院,2008年為47.7%,2012年上升為63.7%。根據衛生部門統計,2006年全國“醫鬧”事件共發生10248起,2010年上升至17243起,較前五年增長68.3%。 羅殿龍說,醫鬧行為對正常醫療秩序、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醫院的財產造成的威脅和損失變得越來越大,已經影響到了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和社會和諧。 羅殿龍分析,醫患糾紛解決渠道不暢通是“醫鬧”頻發的重要誘因。他說,在醫療糾紛中患方對醫院、醫務人員缺乏信任,缺乏醫患雙方共同協商的基礎,而由于患者對醫學科學的復雜性缺乏認知,醫患雙方信息的不對稱,患者容易對醫療效果產生過高的期望,一旦治療效果與患者所期望的結果有所背離時就難以接受,從而導致糾紛。 從醫生自身原因看,羅殿龍認為,個別醫生醫德醫風不正,工作責任心不強,對患者的診斷敷衍了事,甚至通過索取紅包、開大處方、收取回扣、過度醫療等方式謀取錢財,引發患者不滿。 羅殿龍建議,首先要加強刑事立法,建議針對維護正常醫療秩序進行刑事立法,為有效遏制破壞醫療秩序行為提供強有力的法理依據,建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有針對性的指導各級各類醫院提高醫護質量和患者診療滿意度,將醫患溝通情況納入醫療質量考核體系和醫護人員執業考核標準中,進行定期評估,從源頭上減少醫患糾紛和醫療事故。 “同時,要加強醫療體制建設,加強宣傳教育與輿論引導,加大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推進醫藥分家、建立與醫務人員技術和勞動價值相符的收入分配機制、完善基本醫療保險保障體制等。”羅殿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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