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申請“單獨兩孩”不需再開獨生子女證
2014-05-07 19: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徐家傲 徐家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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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廣州5月7日電 (唐貴江 粵衛信)記者7日廣東省衛生計生委獲悉,該部門已于6日正式下發通知簡化“單獨兩孩”申請審批流程,今后“單獨”夫婦申請生育二孩,僅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計劃生育服務證即可“一站式”辦理全部手續,無需再開證明和蓋章。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介紹,自3月27日起廣東正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以來,該部門密切關注基層政策實施工作進展情況,認真傾聽民眾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針對實際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全面改革傳統機制,提升公共服務,率先推行承諾制,更好地滿足民眾需求,制定下發該通知。 《通知》指出,“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時,申請材料只需提供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單獨”夫婦雙方只需攜帶上述證件到規定的審批機構領取并填寫《“單獨”夫婦再生育申請審批表》,即可一站式辦理“單獨兩孩”再生育審批全部手續。 這意味著,申請“單獨兩孩”的夫婦既無需父母回戶籍地開具獨生子女證明,也無需再持《再生育申請表》回各自單位蓋章,申請流程大幅簡化。此外,申請材料也減少至“四證一表”,此前需要提供的頭胎子女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亦不再需要。這將極大縮短民眾準備材料的時間,提高辦證效率。 為了切實有效減輕群眾負擔,《通知》明確了審批機構內部核查的機制。在獨生子女身份核實方面,審批機構收到當事人的申請材料后,應通過查詢人口信息系統和計生獎勵發放系統(主要核查申請人父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情況)核查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對符合資格條件的應即時辦理審批手續。 而通過以上系統無法核實、申請人填報資料與計劃生育檔案信息不一致或有民眾舉報的,應通過聯系或實地走訪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工作單位進一步核查。《通知》給出了父母單位或村居委開具證明的統一格式,記者注意到,該證明由村(居)委或單位出具證明即可,不要求兩者兼備,如果父母為初婚的,由其中一方提供即可,證明過程比以往更加簡單方便。(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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