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11日電 (記者 董子暢)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1日在北京召開媒體通氣會,建議《廣告法(修訂草案)》應遵循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要求,廣泛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副主任姜垣表示,草案已于8月25日提交至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目前正在中國人大網征求公眾的意見。與原《廣告法》相比,草案的規定有了很大進步。如對發布煙草廣告的媒介、形式和場所都作出了更加嚴格的限制,明確規定不得設置戶外煙草廣告。草案還列舉了煙酒類廣告的多個“不得”,如不得出現吸煙、飲酒形象等。 “但較之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相關規定,草案仍有不足之處。”姜垣表示,《公約》第13條明確規定,廣泛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并明確指出,煙草廣告和促銷是指任何形式的商業性宣傳推介活動,其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間接地推銷煙草制品或促進煙草使用。“因此,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是一個整體活動,不能割裂開來,在新修訂的《廣告法》中應包括相關的條款,以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 中國疾控中心對《廣告法(修訂草案)》提出4點建議,建議明確寫入“全面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在有關虛假廣告的規定中應明確定義;建議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法制定禁止煙草廣告的實施細則;建議取消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布煙草廣告的權限。 通氣會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官方微博“@無煙中國”正式啟動,將權威發布國內外控煙的新聞和進展,及時反映中國控煙的動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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