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于10月28日發布。有外媒報道稱,決定提出加快反腐立法、有案必立、編纂民法典、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等改革措施,但強調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將為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創造條件。
《聯合早報》于澤遠10月29日發表題為《中共發布推進依法治國總結文件,決定提出加快反腐立法》的報道稱,中共發布推進依法治國總結文件,該決定要求,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完善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制度,把賄賂犯罪對象由財物擴大為財物和其他財產性利益。
本月23日閉幕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是中共歷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全會,全會也通過了決定。據官媒新華社報道,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擔任決定起草小組組長、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擔任副組長。
針對腐敗現實,輿論多年來一直呼吁官方盡快出臺《反腐敗法》,為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創造條件。但由于反腐立法牽涉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等敏感話題,受到較大阻力,至今沒有出臺。
王岐山在2012年11月主掌中紀委后,在習近平的支持下展開中共歷史上規??涨暗摹按蚧ⅰ毙袆樱⒙暦Q要通過反腐“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而《反腐敗法》被認為是反腐治本的一個重要標志。
對于“政府不守法”現象,決定要求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
新浪網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說,這一說法意味著行政機關的任何行為必須有權力根據,沒有權力根據的事就不能做。目前的狀況是很多行政機關越權,越權審批、越權處罰等現象常見。決定的這一提法就是針對這些行政機關亂作為的現象。
習近平在向四中全會做決定起草說明時也坦承,政府是執法主體,對執法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老百姓深惡痛絕,必須下大氣力解決。為此,決定提出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決定還表示,政法委員會是中共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必須長期堅持,但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要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上,帶頭依法辦事,保障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
在司法改革方面,決定提出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統一刑罰執行體制;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擴大參審范圍;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等等。
同時,決定要求對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研究員孫憲忠認為,四中全會提出有案必立“意義非常大,它是依法治國最切實的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