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 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
2014-11-21 06:56: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林晨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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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又將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別細分兩檔。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 目前,北京、上海和重慶等城市的常住人口均已逾2000萬。天津、廣州、深圳等常住人口也逾1000萬。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副理事長石楠說:“這次劃分調整是城鎮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如果還按照原有標準,與今天的發展是不相適應的。” 在中國部分專家學者看來,重新調整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更加清晰。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說:“新標準更能適應當前城鎮化實際要求。與一些政策的對應性更強,以戶籍管理制度為例,以此為標準,什么城市需要限制人口,什么城市需要適度放開,都一目了然。” 中國政府出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提出,城市規模結構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更加突出,中小城市數量增加,小城鎮服務功能增強。 受訪專家表示,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有利于城市分類管理。陳飛表示:“比如對大城市的細分,更好地適應人口管理,增設超大城市,一方面能夠更好地完善城市等級體系,另一方面能夠更有針對性應對個別城市的大城市病問題。” 新標準特別提出,將統計口徑界定為城區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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