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布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 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下降趨勢
2015-09-01 09:49:33?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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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 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下降趨勢 未成年子女網聊、外出打工等需引起家長警惕 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8個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典型案例,包括家庭成員傷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因網絡聊天遭受侵害等。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胡偉新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總體呈下降趨勢,目前平均一年5萬件左右,約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主要由家庭糾紛、父母再婚、網絡聊天、輟學以及強迫勞動等原因造成。 在王先華強奸案中,王先華將妻子劉永翠與前夫之女梁某(2007年出生)強奸,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法官表示,再婚家庭中性侵未成年繼子女的案件日益成為性侵案件的一個特點。此案警示公眾應當加強對婦女兒童普及自我保護的防范意識和常識,共同防止此類惡性案件的發生。 在曾冰故意傷害案中,曾冰與現任丈夫許某以及許某與前妻生育的女兒小佳一起生活。2013年1月1日,曾冰因小佳不肯聽話洗澡,用手打、推小佳的臉和頸部并致其跌倒,小佳因重型顱腦損傷,左額頂部硬膜下血腫并腦疝形成、腦干功能衰竭死亡。法院最終判處曾冰有期徒刑12年。 劉燕故意傷害案中,劉燕因懷疑其子被害人高某某偷拿家中的錢對其進行責問,并在高某某不承認后進行持續毆打,導致高某某因全身體表廣泛鈍性暴力損傷,造成創傷性、失血性休克聯合心臟挫裂傷死亡。劉燕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不打不成才’‘棍棒底下出孝子’是相當多的父母信奉的一條古訓。這些案例警示家長,在教育過程中要尊重子女的身心權益和人格尊嚴,充分認識到錯誤的教育方式可能造成嚴重后果,對未成年人要多一點耐心、細心和關愛。”胡偉新說。 典型案例還包括未成年人因網絡聊天遭受侵害的案件。 在霍霖禎強奸案中,霍霖禎以虛假身份通過網絡、手機短信聊天等方式,獲取未成年在校女學生或者其他女網友的真實身份資料后,以公開經其引誘進行的有淫穢內容的聊天記錄、利用被害人頭像合成的裸體照片等方式相威脅,或者以幫助安排工作、教繪畫為由,先后強奸既遂16人,其中聾啞殘疾人3人、幼女5人;強奸未遂3人;犯罪預備6人,其中幼女2人。霍霖禎被判處死刑。 在靳學勇故意殺人案中,靳學勇通過網上QQ聊天認識了12歲的被害人吳靜靜。二人見面聊天時,靳學勇認為吳靜靜辱罵自己,采用扼頸的手段致吳靜靜死亡,并將尸體肢解后掩埋。法院最終判處靳學勇死刑。 隨著信息網絡發展,女性未成年人因網絡聊天遭受性侵害甚至殺害的案件有增多的趨勢。胡偉新表示:“這些案件提醒未成年人的父母,要引導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正確利用網絡,凈化網絡朋友圈,關注未成年子女的社交圈,注意防患于未然,確保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典型案例中的范剛等強迫勞動案,暴露出一個新的社會問題。 范剛與妻子李苑瑋以招工為名,先后從中介處招來鐘成(案發時16歲)、蘇添園(案發時13歲)、周燊(案發時15歲)3名被害人,使用鎖門禁止外出的方式強迫三名被害人從事手表組裝工作。其間,范剛、李苑瑋還對被害人進行毆打和語言威脅。范剛因強迫勞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李苑瑋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在一些地區,未成年人外出打工的情況比較普遍,也常常因此遭受侵害?!焙鷤バ绿嵝?,家長們一定要特別注意未成年子女在外的人身安全,最好不要讓其獨自外出打工。(記者 徐 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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