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川師大殺室友案”犯罪嫌疑人滕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此前,滕某的精神鑒定意見書顯示,其患有抑郁癥。對此,受害人蘆海清家屬的代理律師表示,待案件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他們將申請對滕某進行重新鑒定。 法律人士表示,檢察機關會將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鑒定結果作為是否批準逮捕的參考,但兩者并無直接對應關系。 受害人家屬 還未看到滕某抑郁癥鑒定的證據 昨日,受害人的哥哥蘆海強告訴北青報記者, 13日早晨,他到公安機關了解案情進展時,被告知滕某被批準逮捕的信息,“我希望這個案子盡快偵查結束,進入到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就可以了解滕某的鑒定報告和案情了。” 5月4日,犯罪嫌疑人滕某的精神鑒定結果公布,鑒定意見表明,滕某患有抑郁癥,對其殺人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對此,受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陳逢逢告訴北青報記者,由于現在處于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受害人家屬和他還未看到犯罪嫌疑人被鑒定為抑郁癥的內容、證據和鑒定的過程、方法。而根據規定,案件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后,就可以看到這些內容。 陳逢逢稱,經與受害人家屬協商并同意后決定,待案件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他們對第一次《鑒定意見通知書》的內容、證據和鑒定的過程、方法、分析以及詳細結論等研究后,將申請對滕某進行重新鑒定。 專家說法 精神鑒定結果與是否批捕無直接對應關系 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康凱表示,精神鑒定結果和檢察機關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有一定的關系,檢察機關在做批捕決定時可能會考慮精神鑒定因素,但不是直接對應關系。“這個案件中,檢察機關可能有考慮到滕某患抑郁癥這個因素,但這沒有對最后批準逮捕的決定產生影響。”此外康凱表示,精神鑒定結果往往會影響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 而對于滕某患抑郁癥的精神鑒定結果,曾引起了不小的爭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曾對北青報記者表示,“這個案件中,滕某用自己當日購買的菜刀將被害人殺死,還是把被害人叫到自習室進行殺人,說明當時他是有意識和有思維活動的。”因此,抑郁癥不能作為判斷滕某責任能力的唯一依據。心理專家林一山則稱,抑郁癥患者可能產生暴力行為,但他們有自主能力和思維模式。 事件回顧 川師大學生被室友殺害 嫌疑人家屬至今未出面 3月27日晚,四川師范大學舞蹈學院大一學生盧海清在該校成龍校區一宿舍學習室內被室友滕某殺害,經醫院認定,其系頭頸離斷傷致死。 蘆海清的哥哥蘆海強回憶稱,看到弟弟的遺體時,弟弟“身首異處”,臉上有很多劃痕,他看到法醫報告上顯示,弟弟身上有50多道傷口。 據蘆海清的同學稱,滕某在事發前曾因蘆海清在寢室內唱歌而與蘆海清起過爭執,3月27日晚,滕某把蘆海清叫到宿舍旁邊的學習室,隨后用菜刀對著盧海清的頭部砍去。 對此,成都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犯罪嫌疑人滕某與受害人蘆某之間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3月27日23時50分,滕某在川師成龍校區學生公寓東苑2棟學習室用當日從超市購買的菜刀將蘆某殺死。后犯罪嫌疑人滕某于3月28日0時17分讓同學打電話報警投案自首。 昨日,蘆海強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事發至今,滕某的家人沒有出面與蘆家接觸,也沒有對此事向他們道歉。 現在,蘆海強每天都會給家人打電話說說案件的進展情況。而弟弟遇害至今已近兩個月,蘆海強心里仍然無法釋懷,“白天還好,忙著一些事情,但晚上安靜的時候會想起很多關于弟弟的事。” 文/本報記者 黃筱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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