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經紀人”的幡然醒悟——翟巖民顛覆國家政權案庭審內外
2016-08-03 11:21:09??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李霖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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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維權”外衣,在炒作敏感案事件中“沖鋒陷陣” 在“推墻”思想的“指導”下,翟巖民在一起起敏感案事件的炒作、聲援中,成為組織和指揮一些職業(yè)訪民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的“訪民經紀人”。 2015年5月,黑龍江省慶安縣民警依規(guī)合法開槍處置一起突發(fā)事件,檢察機關經調查認定民警依法執(zhí)行公務,使用槍支依規(guī)合法,但經過一些不法律師挑頭起事、網絡推手策劃組織,被炒作成“警察槍殺訪民”的“慶安事件”。待事件炒熱后,翟巖民在胡石根授意下,在互聯(lián)網上惡意炒作,組織指揮劉星等職業(yè)訪民分多批次前往慶安舉牌滋事,還專門為此建立微信群,為前去聲援的職業(yè)訪民募捐。 去慶安的職業(yè)訪民回北京后,翟巖民又專門設宴為“慶安的勇士們”慶功。 “我的這些行為就是在和政府作對,就是想抹黑公安機關的形象,造成百姓對政府的不信任,引發(fā)官民沖突,造成流血事件,妄想推翻共產黨的領導。”翟巖民供述。 除慶安事件外,翟巖民組織指使一些職業(yè)訪民,在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及七星拘留所、河南省鄭州市第三看守所、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地以絕食靜坐、拉掛條幅、散發(fā)傳單、呼喊口號等方式非法聚集滋事,并拍攝照片上傳網絡,歪曲事實、惡意炒作,詆毀國家政權機關,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仇視政府,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犯罪活動。 翟巖民供述,一些“維權”律師、“公民”和職業(yè)訪民利用QQ、微信、“電報”等即時通訊軟件作為平臺聯(lián)系在一起,分享“推墻”思想。“每次發(fā)生敏感案事件時,都是律師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公民’、職業(yè)訪民跟進,繼續(xù)炒作、發(fā)酵事件。這已經是一個固定炒作模式。” “我參與的這些敏感個案,沒有一個和我有關系,甚至都不知道這些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也根本不管有沒有真相,就是為了炒作而炒作。”翟巖民在法庭上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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