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國家獎助學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
2016-08-11 15:36:15??來源:教育部網站 責任編輯:陳瑋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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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問答(2016) 一、高校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問答 (一)綜合類 1.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答:2007年5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決定從2007年秋季開學起全面貫徹落實新的資助政策。目前,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基層就業及應征如入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師范生免費教育、勤工助學等內容。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首先可以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高校根據核實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其中,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此外,國家還通過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面向高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共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 2.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名額在各學校間是平均分配的嗎? 答:在國家獎助學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分配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時,向辦學水平較高的學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適當傾斜。分配國家助學金名額時,向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適當傾斜。 3.民辦高校與獨立學院的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的資助政策嗎? 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民辦高校與獨立學院,它們招收的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可以享受國家的資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訂。 4.哪些學生屬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答:根據教育部、財政部2007年6月26日下發的《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各校均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具體辦法。 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有什么標準嗎? 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和財政部門參照本行政區域內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認定標準可設置一般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等2-3檔。對照設置的認定標準,學校遵循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6.學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需要學生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由各高校每學年組織一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次申請認定時,需要先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到學校后,提交蓋章的調查表,并在學校的組織下,填寫《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已經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沒有發生顯著變化,可以只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二)國家助學金 1.什么是國家助學金? 答:國家助學金是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助學項目,主要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 2.哪些學生可以獲得國家助學金? 答: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可以獲得國家助學金。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3.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和比例是多少? 答:國家助學金的全國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準可以設定為2-3檔。全國每年獲得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占全國高校在校學生總數的20%。 4.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符合以下條件的在校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5.國家助學金如何申請、評審和發放? 答: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向高校提出申請,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各高校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頒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本校制定的具體評審辦法開展評審工作,于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每年發放10個月,高校應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給受助學生。 6.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否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答: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7.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是否可以獲得國家助學金? 答: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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